三亚女子“退货羽绒服兜揣哈尔滨支票”的事件,日前突然直接上了热搜,退货女子更是被网暴。可正当大家都指责这名女子把穿过的衣服“恶意退货”之际,事情好像迎来了反转,现在不仅是这名女子喊冤,就连销售的商家也很冤了,声称:这都是工厂惹的祸。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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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27日当天,浙江一商家(可能是工厂)在网上公开发布视频,吐槽“海南三亚一名顾客穿着网购的羽绒服去哈尔滨旅游后,将穿过的衣服退货,不仅口袋里还揣着三亚到哈尔滨的机票,衣服更是还有多个地方存在污渍”。发视频的商家(应该是工厂)直接就怒了,在视频中不加掩饰的喊话“你是多活不起了吗?”

这一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后,直接迎来了一轮大规模的发酵,而这一事件中涉及到的顾客苏倩女士(化名),直接被卷入了舆论的漩涡中,更是被网暴。苏女士表示,现在有好多陌生人添加他的微信,她的抖音号也被人家扒了出来,同时她在哈尔滨旅程的视频也被人各种截图辱骂。

但她表示这起事件对她真的很冤!

据苏女士所称,这件羽绒服是她在某宝上花600多块钱买的,12月6日那天就收到了货,但她当天发现羽绒服吊牌上有打结,所以马上就找到了平台的销售商家,并称:“这个不会是别人穿过了吧?”,就是怀疑衣服是二次销售的。

但当时平台上的商家却回复:不会的。

随后呢,苏女士收到衣服的第2天就从三亚飞往哈尔滨旅游,但当时她也把这件羽绒服带了过去,并在落地机场的时候穿上这件羽绒服,顺手把登机牌也放进口袋。所以才会出现了退货后商家发现衣服内有机票的事情。苏女士一直声称,她只将这件衣服穿过一次,就是从机场去酒店的路上而已,过后就没有再穿过了。

然后到了24日,苏女士哈尔滨旅行结束后回到三亚,马上就将羽绒服寄了出去退货。而在这次之前,刘女士称他将衣服寄出去之前,她的主观意识是怀疑衣服二次销售,所以才会退货,并不是想白嫖。而且,在退货之前她也已经在平台上联系了销售商家,要求退货退款,而销售商家那边也在沟通后台那边表示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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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这件羽绒服寄回工厂后,工厂那边的人一看到退回来的货,而且口袋里还有登机牌,那明显是穿过的了。特别是登机牌是三亚飞往哈尔滨的,这就更让工厂气愤了,怀疑苏女士买这件衣服,就是只为了去哈尔滨旅游那几天穿一穿,回来三亚的时候也用不着了,所以“白嫖”几天马上退货。

所以接下来,工厂一怒之下就拍了视频,而且还将镜头怼在了那张机票上,并发在了社交平台上,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当时网友们的讨论相当激烈,更多的是指责苏女士“就是活不起、一点道德都没有”。甚至有网友还表示,对于这种恶意退货的也应该反向10倍赔偿,诚信是双方对等的。

可当被网暴之后,苏女士感觉非常的冤,因为她认为退货是事先征得平台销售商家同意的,他们凭什么要把机票拍拍视频发出去?从而让她被网暴造成困扰?而且苏女士还晒出了和平台销售商家的沟通截图,明显可以看到苏女士的确在16日就找过商家,质疑这件衣服是被别人穿过的。

所以事情到这里,事情再次得到了发酵,平台的商家也未能“幸免”,许多网友开始追责销售商家的责任,表示即便是双方有纠纷,商家那边也没有资格将刘女士的机票等个人信息公开发在网上。同时,在舆论愈发不受控制之际,淘宝平台那边也关注到了这件事,直接找到了销售商家负责人张强(化名),表示他因为“泄露买家信息”,所以淘宝官方要关闭他的店铺。

这个时候,销售商家张强也开始喊冤了,他表示视频并不是他发的,而是工厂那边拍摄发布的,他完全不知情,舆论进一步发酵之后,他现在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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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可能是为了控制舆论进一步发酵,张强马上联系了工厂那边,要求工厂亲自和刘女士沟通并平息这场风波。但是,工厂那边的态度也非常强硬,并不承认这件衣服是二次销售的,而且在聊天界面当中还可以明显看到,工厂和苏女士一直在就衣服是否二次销售,以及泄露苏女士个人信息这件事争辩。

聊天界面可以感觉到,工厂那边还是认为苏女士就是“恶意退货”,而他现在来找苏女士,只是因为销售商家那边要求工厂来和苏女士沟通,想平息掉这件事而已。实际上,站在工厂这边的角度,如果真的承认衣服是二次销售,那么舆论的风波可能会完全指向工厂那边了。而如果在是否二次销售的问题上与苏女士“据理力争”,那么网友的指责恐怕会继续倒向苏女士这边,苏女士可能就会被坐实“恶意退货”的“罪名”。而工厂的意思更像是,我现在来找你只是不想让事情闹得更大,不想跟你继续一般见识…

反正各方都是在将有可能涉及到自身的责任尽可能推出去。

实际上,在网友们看来,这件事真正冤的人是平台的销售商家张强,而苏女士和工厂那边,都要各打50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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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苏女士这边,16号收到货后,已经质疑这件衣服有二次销售的可能,为什么还要将衣服带到哈尔滨?期间还穿了一次?如果收到货后,苏女士质疑衣服已经被别人穿过,想要退货,那就不应该再将这件衣服穿了,而是应该放在家,等旅游回来有空了再直接退货即可。而将衣服带到哈尔滨穿了,是否证明了苏女士内心已经是接受了这件衣服?你都穿过了?又有什么理由退货呢?嫌弃可能被别人穿过,无法接受?那你带到哈尔滨不也是穿了吗?

而工厂这边,即便是认为衣服有“恶意退货”的可能,应该要第一时间通过相关渠道联系到苏女士本人,并协商解决这件事,如果真的涉及到“恶意退货”,也就是苏女士购买的商品收货后,已经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换,或者商品已经影响二次销售无法退换等等,那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而不是将刘女士的个人信息拍视频放在网上,这是属于泄露个人隐私的侵权行为,即便是工厂维权,也不能成为侮辱和泄露他人隐私的免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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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就是告诉我们,维权也要通过法律途径,更要基于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如果采用私下的手段,反而只会将事情越弄越糟、越闹越大,最终舆论的风波会烧到自己身上。最后的结果,是事情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还进一步升级,本来自己是无责的一方,现在反而变成了有责,这就很不明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