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陡壁山 M1 建在陡壁山顶,以山为陵,未见高大封土堆。是一座带墓道的大型岩坑竖穴木椁墓。墓坑内发现黄肠题凑。
墓道方向 280 度,头向 100 度。斜坡式墓道,在墓坑西壁偏北,上宽 4.14 、底宽 3.95 、残长 4 米,坡度 19 度。墓道下口高出墓坑底,距离 0.6 米。在墓道内,距下口约 1.6 米的填土中,发现南北相对的空洞,可能原来放着两个“偶人”,现已朽腐。
墓坑:墓坑是一个岩坑,从山顶向下凿成。口大底小,坑壁不甚规则。上部已被破坏,现存墓坑口东西长 12.8 、南北宽 10 米,坑底东西长 11.6 、南北宽 9.5 米,深度 2-2.8 米。四边坑壁至黄肠题凑外侧有一段空隙。从发掘情况来看,从外至里分三层用 0.1-0.8 米的风化岩和黄沙土, 0.3-0.7 米的白膏泥, 0.1-1 米的木炭填塞。外椁顶板上亦盖一层自膏泥,起着防潮和密封作用。
黄肠题凑:在外椁壁板四周,用一百七十九根粗大的黄心柏木枋垒砌,整体平面是中形。其中,东边垒三层,每层东西方向铺十五根,共四十五根,南北两边各垒三层,每层南北方向铺十八根,各五十四根。西边通墓道只垒二层,每层东西方向铺十三根,共二十六根。四边高度都低于椁室外壁板。南北两边最下层的第四、十、十六三根木枋,与承垫椁室底板的三根垫木两端相扣,其余木枋都是平铺垒叠,没有榫卯扣接。现存最长的黄肠木为 1.17 、最短的(有被盗掘者砍断的痕迹)为 0.27 米。多数残长 0.7-0.9 米,均 0.4 米左右见方。
椁室:我们把黄肠题凑里边的空间,通称椁室。长沙陡壁山 M1 的椁室又分外椁和内椁两部分。
外椁:
外椁由垫木、底板和壁板构成。垫木三根,黄心柏木,南北方向横垫在墓坑底部。每根通长 6.6 、宽 0.4 米,凿成凹槽,中间凹处厚 0.25 米。两端与题凑黄肠木扣连,由西至东,第一根垫木距墓坑西壁 3.2 、各根间距 2.2 米。底板用十四根长 7.6 、宽 0.41 、高 0.44 米的柏木枋东西方向铺成,并且全部嵌在垫木的凹槽内。通长 7.6 、通宽 5.8 米,面积为 44 平方米。底板有阴刻字,似为铺排编号。椁壁则用黄心柏木枋垒在底板四周。四壁拐角采用缺口直角扣接。东、南、北三壁各垒木枋三根,残高 1.18 米,其中,南、北两壁各长 7.6 、东壁长 5.8 、均宽 0.4 米。西壁垒木枋一根,枋上置木板一块,通长 5.8 、残高 0.41 、宽 0.4 米。椁顶板腐朽坍塌,只存一些南北横铺的残断木枋。在外椁底板上,靠西端,又铺了南北向十三根木枋。从西至东,前列五根较后列九根长些,均高出外椁底板 0.33 米,形成一个凸形平台。根据发掘情况,整个平台似可分为两部分:前为前室,后为内椁室。
外椁室分为:前室和便房。
前室在内椁西壁之外,占平台底板前四根木枋,长 2.9 、宽 1.74 米,面积约 5 平方米。在紧靠内椁的一根木枋上(即从西往东平台的第四根木枋),南北两端有对称的长方形立柱榫眼( 15 × 7 、深 1.3 厘米)及圆形门斗眼(直径 12 、深 2 厘米);附近残存倒塌的门板两块,其中 基 本完整的一块高 1.42 、宽 0.5 、厚 0.08 米,下部门榫高 4 、直径 8 厘米。这两扇门是通往便房或内椁的门,尚不能肯定。前室内的遗物,有漆案、漆盘,盘内发现果核,似为供餐之物。
便房的位置,在内、外椁壁之间(间距 1.25 米),南、东、北三边,平面呈凹字形。便房内有三对贴壁的矩形立柱。其中,东边中部立柱为 0.4 × 0.24 米,南、北两边中部的立柱为 0.28 × 0.18 米。六个立柱残高 0.9-1.9 米左右。在南边的立柱旁有一倒塌的木板,宽 0.56 、厚 0.08 、残长 1.8 米。据此推测,立柱间很可能有隔板或门扉,将便房隔成南北相对的两间曲室。便房内置有漆器、陶器等。
内椁:内椁底板,即南北向铺在外椁底板上的柏木枋,一共九根。最西的一根,中隔一块薄板与前室平台紧贴,距外椁西壁 1.74 米。内椁底板纵深 3.6 、厚 0.33 米。其中,西起第一根长 2.9 米,其余八根各长 2.5 米。除第一根外,其余每根北端均阴刻两字,即“ 下木二 ”、“ 下木三 ”、“ 下木四 ”、“ 下木五 ”、“ 下木六 ”、“ 下木七 ”、“ 下木八 ”、“ 下木九 ”。
第一根木枋南北两端还有对称的立柱坑和圆柱洞,第二根木枋上也有南北对称的立柱榫眼。内椁壁板围在椁底板边沿上。东、南、北三面各垒黄心柏木枋三根,其中,南、北两壁各长 3.62 、东壁长 2.5 米,因部分腐朽,厚 0.2-0.35 ,残高 0.85-1.04 米。东壁、南壁及北壁的连接处,均直角扣接。内椁壁的南、北两壁朽塌时,各有一根木枋 倒 在壁板与外棺的空隙间。西壁比较特殊,实际上没有壁,只在南北两端各竖一根立柱,立柱间有残长 1.5 、宽高均 0.16 米的方木。可能西壁作为内椁室的出口,设置门框。其外还有对称的主柱坑和圆柱洞,或许安置门扇。内椁盖板腐朽、痕迹模糊,结构不清。
内椁内放置葬具,内椁室也可以称为棺室。葬具为三重棺。
在外棺底板下,南北放置五根残长约 1.28 米的垫木。第一、二、五根间距约 1 米,第二、四根分别距一、五根 0.2 米。
外棺两重,最外一重系 用 8 厘米的木板制成的木框,无底无盖、套着第二重外棺,木框残高约 0.35 米。第二重外棺,长 2.38 、宽 1.44 米,盖厚 14 、底厚 5 、南、北、西三壁厚 16 、东壁厚 10 厘米,盖、底均用三块条板拼合,南北两壁各用两块条板拼合,东西两壁各是一块整板,四角套榫相接。四壁已塌,盖顶发现有黑漆朱绘云气纹痕迹。
内棺盖、底、南北两壁均长 2.07 、盖底宽 0.74 米,盖厚 8 、底厚 5 、南北两壁厚 12 、东壁厚 14 、西壁厚 10 厘米。盖、底和南北两壁都用两块条板拼合,东西两壁各为一块整板,四壁相连接处由“ 沟槽 ”式暗榫结合。四壁已塌,盖顶有一层极薄的白色腐烂物,疑为帛画之类的残迹。
内棺底板上有 笭床 ,用长条板拼合,长 1.7 、宽 0.52 、厚 0.12 米,黑漆框边,透雕图案,朱绘描金,已残损,图案复原似为“ 祥云 拱璧 ”。
内棺底板下,有竹席残迹,并有两根南北放置的压席竹条,竹条长 86 、宽 2 、厚 0.2 厘米。棺内东端贴壁竖置玉璧二件,附近残存头发一束,牙齿七颗,同牙齿一起有白玉印一方。西端被扰乱。其余部分布满玉璧、玉璜、玉玦、玉贝等玉器四十余件。据此推断,尸体头东脚西,口内可能含玉印一方。
在棺内与外棺之间西端有空隙,放了一块 3 厘米厚的黑漆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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