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要】
2021年深秋,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群农民工站在寒风中,望着早已人去楼空的工地,手里攥着一张张欠薪单据。他们不知道,那个曾经拍着胸脯说"工资一定发"的包工头余某斌,此刻正在千里之外新购的房子里,计划着下一个工程项目。

180个家庭的生计,528万血汗钱的下落,一场跨越三年的追薪拉锯战。当农民工们几乎绝望时,检察机关的介入,揭开了一个精心编织的谎言——那些本该发到工人手里的钱,早已变成了包工头名下的新车和新房。

一、承诺

崔某洋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余某斌的场景。

那是2016年初春,通辽的风沙还带着刺骨的寒意。余某斌穿着一件藏青色羽绒服,站在简易工棚前,对围拢过来的工人们说:"跟着我干,工资绝对不会少一分。"

崔某洋当时刚从老家出来,听老乡说这边有个大工程,工资给得高。他没多想就来了。余某斌给他的印象很好——说话爽快,办事利索,对工人也客气。

"余老板借的是河南某建设集团的资质,但实际上都是他说了算。"崔某洋后来才明白这层关系。在建筑行业,这种"挂靠"现象并不少见,工人们也不太在意这些,他们只关心一件事:工资能不能按时发。

起初,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工地热火朝天地干着,余某斌隔三差五就来转一圈,有时还会给工人们带些烟酒。崔某洋觉得自己跟对了人。

工程一期做完,二期接着上。崔某洋叫来了几个老乡,他们又各自带了人。就这样,工地上的人越来越多,最多的时候有180多号人同时开工。

可从2020年开始,情况悄悄起了变化。

二、拖延

"再等等,下个月工程款到了就发。"

"房地产公司那边还没结清,我也没办法。"

"你们放心,我余某斌做事,什么时候亏待过兄弟们?"

这些话,崔某洋听了一遍又一遍。

起初,工人们信了。毕竟工程还在继续,余某斌还在,大家觉得钱早晚会到手。可一个月拖成两个月,两个月拖成半年,半年拖成一年……

2021年夏天,工程基本完工了。崔某洋算了算,工地上欠他的工资加起来有四万多块。这是他两年多的血汗钱,老婆孩子还在老家等着他寄钱回去。

他找到余某斌要钱。余某斌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老崔啊,不是我不想给,是房地产公司还没把钱打过来。你看这样,你先回去,等钱一到我立马转给你。"

崔某洋信了,可这一等又是几个月。

期间,他听说了一些不太好的消息。有工友说,看到余某斌开着一辆新车出现在工地附近。还有人说,余某斌在市里买了房。但崔某洋不愿意相信这些。人家做大工程的老板,买车买房不是很正常吗?

直到2021年11月,事情终于瞒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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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真相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入调查,向余某斌和他的合伙人刘某海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这份文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余某斌签收了,然后——什么都没发生。

180名工人,528万余元工资,余某斌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依然过着他的日子。

工人们急了。他们开始四处打听,终于拼凑出了一个让人愤怒的真相:

房地产公司早就把工程款结清了。

那些钱呢?余某斌用来买了车,买了房,还投到了其他工地项目上,剩下的都被他个人花掉了。

"他根本就没想过要给我们发工资。"崔某洋后来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都在颤抖。

2022年2月,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余某斌和刘某海立案侦查。

可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四、狡辩

余某斌被抓后,很快请了律师,开始了他的"辩解"。

他说:房地产公司没有拨付工人工资款项。

他说:工程后期的施工日结单都是合伙人刘某海签的字,欠款应该由刘某海负责。

他把锅甩得干干净净,仿佛自己才是那个被害者。

案件移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们面临着一个难题:180名农民工大多是临时工,很多人没有留下工资条,也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数额,谈何容易?

更麻烦的是,余某斌的辩解听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房地产公司的账目复杂,刘某海确实参与了部分项目管理,到底谁该负主要责任?

检察机关决定自己动手,开展自行侦查。

五、追查

检察官们的调查从一笔笔银行流水开始。

他们调取了房地产公司的有关资料、余某斌和刘某海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流水,以及工资结算明细。然后,一个班组一个班组地核对,找到180名农民工所在的每一个施工班组,逐一确认欠薪数额。

为了确保数据准确,检察机关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鉴定。

结果令人震惊。

房地产公司的账目显示:截至2022年1月,公司已经向余某斌方面拨付工程款1.58亿余元。其中,余某斌本人签收了1.24亿余元。

这些钱足以支付涉案工人的所有工资。

再看刘某海那边:他代管项目期间,确实收到了457万余元的汇款和转账,但这些钱他都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工程费用了。而且,大部分工资是房地产公司直接支付给工人的,经过刘某海之手的只是一小部分。

真相大白。余某斌把本该发给工人的钱,变成了自己名下的资产,然后倒打一耙,想让合伙人当替罪羊。

检察机关依法认定:余某斌应当承担本案欠薪责任,对刘某海则作出不起诉决定。

六、追薪

定罪只是第一步,工人们最关心的还是那528万血汗钱。

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起诉,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帮农民工追回欠薪。

首先是做余某斌的工作。检察官多次对他释法说理,最终他的家属代为支付了48.9万元工人工资。

然后是协调各方力量。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经过协商,房地产公司同意先行垫付163万余元工人工资。

检察官还发现了一个细节:涉案工程留存了足额的房屋质量保证金,而且即将到达工程质保期。经过与劳动监察部门、房地产公司的积极沟通,在扣除后续维修费用后,剩余的192万元先行支付给了农民工。

最后,对于余某斌名下的其他工程项目房产,多部门协同进行司法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发放拖欠的工资。

一笔一笔,能追回的都追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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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宣判

2023年10月2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余某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余某斌不服,提出上诉。

2024年1月29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场持续三年的追薪之路终于画上句号。

八、后记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并没有就此止步。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正确使用的问题,检察机关向劳动监察部门发出建议,督促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执法监督,确保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都开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且保证金足额缴纳到位。

同时,检察机关向住建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完善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配套机制。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希望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启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几个朴素的道理:

第一,包工头拿到的工程款里,包含着工人的工资。这笔钱从来就不是他一个人的。把工人的血汗钱挪作他用,哪怕买了车买了房,那也是犯罪。

第二,法律不会放过恶意欠薪者。即便百般狡辩、推诿责任,只要证据确凿,该承担的责任一分也跑不掉。

第三,农民工维权虽难,但并非无路可走。当个人力量无法解决问题时,人社部门、检察机关都是可以寻求帮助的渠道。

528万,180个家庭,一个教训。

劳动者的每一分工资,都值得被尊重,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