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底,以法律严苛著称的新加坡推出全面电子烟禁令,其严厉程度超出外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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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被外界视为“近乎禁毒”的新规,不分本地居民、移民或外籍人士,无论是个人自用、二手转卖还是交易流通,所有与电子烟相关的行为均被界定为严重违法。

根据条款,违者轻则面临罚款与强制改造,重则可被起诉、判处监禁甚至鞭刑,最高刑期可达20年;学生触犯规定将面临停学、开除、强制社区服务等处罚,外籍人士若情节严重,会被吊销入境许可、驱逐出境乃至永久禁止入境,如此“一刀切”的管控力度,即便在全球控烟领域也极为罕见。

新加坡此番重拳出击的核心诱因,在于一种被称为“丧尸烟弹”(别名K-Pop太空油)的新型电子烟的泛滥。

与新规同步公布的另一项法规中,医用麻醉成分依托咪酯被列为新型C类受控物质,这种起效迅速的成分,曾被犯罪分子包装成失忆水、致幻剂,近年却被不法分子添加到电子烟油中,让使用者更易成瘾且危害更大。

这类危险烟弹的蔓延已对公共安全造成实质威胁:2024年9月,一名19岁女孩因吸食后精神恍惚坠楼身亡;2025年3月,一名女子在地铁车厢吸食后状态诡异,警方在其住所查获大量丧尸烟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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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担忧的是,丧尸烟弹的获取门槛极低,通过加密聊天群组联系即可送货上门,已形成规模化传播态势。

这种危险烟弹的影响早已溢出新加坡国境,呈现向亚洲乃至全球扩散的趋势。中国香港查获大量企图走私至内地的依托咪酯类烟弹,涉案价值超百万元人民币;泰国出现新加坡籍人员走私此类烟弹的案件;中国台湾不仅显现泛滥苗头,相关产品甚至流入军队,而这些仅为公开披露的案例,隐性传播规模难以估量。

追根溯源,新加坡境内的丧尸烟弹主要源自邻国马来西亚,该国多数地区对电子烟监管相对宽松,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早在2023年,马来西亚就曾查获大量含管制成分的电子烟油,与新加坡丧尸烟弹出现的时间线高度吻合。随着市场扩张,这类烟弹的配方不断升级,被添加多种不明成分,进一步加剧了危害。

电子烟之所以能成为危险成分的“载体”,核心在于其烟油成分的监管空白。目前主流电子烟分为雾化型(雾化装置+烟油)和HNB(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两类,即便国际烟草巨头纷纷布局、市场规模超千亿,烟油成分仍缺乏统一标准与权威监管。

部分雾化型电子烟虽标注丙二醇、丙三醇、尼古丁盐、香精等基础成分,但行业内“配方专利”的存在,让厂商可自行调配物质含量,甚至添加非常规成分,而监管往往滞后于市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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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全球范围内对电子烟油雾化后的成分是否有害,仍未形成权威结论,这种监管“bug”让电子烟配方跳出传统香烟范畴,衍生出极大的安全隐患。

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相邻的地理特点,使得走私成为这类危险烟弹流入的主要渠道。不法分子通过旅游大巴夹带、海运集装箱瞒报伪装、甚至徒步跨境等方式,将违禁品从马来西亚带入新加坡后直接销售,给监管带来极大挑战。

面对“是否应一刀切”的争议,泰国大麻合法化的前车之鉴提供了重要参考:疫情期间泰国全面放开娱乐大麻,原本预期能带动产业发展、增加税收与就业,但实际成效与预期相去甚远。

数据显示,大麻合法化带来的直接种植收入35亿泰铢,周边产品销售额仅数亿泰铢,上游产业贡献企业所得税3亿泰铢,新增就业8300个,整体账面收益约千亿泰铢(折合人民币百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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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付出的代价却极为沉重:吸食人数激增且呈现低龄化趋势,18岁左右群体吸食比例较10年前翻倍,相关医疗成本高达158亿泰铢,医保索赔大幅增加,更因大麻零食、饼干等产品的出现,让儿童接触风险显著上升,最终泰国于2025年6月重启严格管控。

对新加坡而言,开放电子烟的收益与风险更不成正比。新加坡烟草税收每年仅数亿新币,在近千亿新币的整体税收中占比微乎其微,即便对电子烟征税,也难以显著提升财政收入。

而与之对应的,是公共健康成本的大幅增加、社会安全风险的上升,以及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危害。基于这样的成本收益考量,新加坡选择以最严厉的禁令杜绝风险,而非陷入精细化监管的被动。

从控烟到“禁毒”的升级,新加坡的禁令本质上是对成瘾性产品不可控风险的主动防范。在电子烟成分监管尚未完善、危险变种持续出现的背景下,与其陷入滞后的精细化管理,不如通过明确禁令切断风险源头。

这一决策背后,是对公共健康与社会安全的优先考量,也为全球成瘾性产品管控提供了一种极端却具有现实意义的参考路径,当自由调配的成瘾产品走向危险边缘,一刀切的禁令或许是避免更大代价的必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