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餐具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具。被抽样单位:石家庄市第二十七中学(一楼食堂)。标称生产企业:无。生产日期:无。规格型号:无。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1.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企业已作出整改:1、根据餐具上油污情况及洗涤剂的使用说明,合理的使用洗洁精剂量洗涤剂与水比
例是 1:100,避免过量使用洗涤剂。
2、针对餐具洗洁员工进行培训,严格管理员工餐具冲洗消毒工作流程,让员工严格
按照一清、二洗、三泡、四冲、五消毒、六保洁过程洗消毒餐具,确保工作流程规范完整,杜绝冲洗不净行为发生。
3、整改冲洗过程。我们要加大清水冲洗清洁力度,餐具清洁一次洗完后用高压喷枪冲洗两次,冲洗完毕后进入洗碗机在进行高温消毒冲洗烘干。
二、1批次餐具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具。被抽样单位:石家庄市第二十七中学(一楼食堂)。标称生产企业:无。生产日期:无。规格型号:无。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0月30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石家庄市二十七中学的餐具进行了抽样送检。
2025年12月1日由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JA25CJ10452S)检验结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初步调查(检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同日,我所执法人员到达石家庄市裕二十七中学进行现场检查。东苑市场监督管理所作出处罚决定,该食堂餐具二次抽检合格,不予处罚。
来源: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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