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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1002破1号之四
本院受理安徽文儒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一柏庄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雄风律师事务所担任元一柏庄公司管理人。2021年9月28日本院裁定对元一柏庄公司进行重整。
2025年12月31日管理人向本院提交《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的报告》,称制作的《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法获得批准,提请本院裁定终止元一柏庄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管理人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法获得本院批准,现管理人向本院提请裁定终止元一柏庄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符合法律规定,遂于2025年12月31日裁定终止元一柏庄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元一柏庄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2条,开庭公告11条,立案信息10条。2022年7月,该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来源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编辑 | 柳思铭 责编 | 黄澎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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