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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

银川市民田先生

为房屋装修一事

与设计师马先生个人

签订装修合同

约定基础装修费用7.3万元

完工日期为

今年的12月15日

然而施工过程中

新砌电视背景墙晃动

电路施工不规范

等问题接连出现

双方就整改方案

与费用承担

多次协商未果

装修工程停工近一个月

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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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田先生介绍,当初他本打算与某装修公司签约,接待他的公司设计师马先生提出,若直接与其个人签订合同,可节省一部分公司管理费与材料提成,既能让马先生多获利,也能为田先生节省开支,同时承诺使用的依然是该装修公司的团队施工。一番考虑后,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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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导火索主要是新砌的电视背景墙田先生称,第一次验收时,墙体就存在手推即剧烈晃动的问题,加固方案是在墙面铺了一层网,但二次验收时晃动问题仍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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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整改则是在原本电视墙的一侧增加了一部分墙体。田先生指出,整改后用手拍击时震感依旧明显,强度不够,他担忧,100寸的电视悬挂在墙体上,很有可能存在墙体歪斜甚至倒塌的安全隐患。他还指出,合同中明确约定电视墙体采用小红砖砌筑,但实际采用的却是加气块,未按合同标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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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墙体问题,装修中还暴露出诸多细节瑕疵。田先生列举,电路存在虚接未挂锡的情况,长期使用易老化打火;电动窗帘、油烟机的插座未提前设计开槽,线缆盒悬空存在安全隐患;厨房瓷砖铺贴横竖缝隙宽窄不一;水电改造阶段约定好的大循环工艺,不仅未落实,马先生还表示不曾有过此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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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装修整改与合同解除事宜,田先生多次与马先生沟通,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田先生提出,要求马先生将房屋现存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后,再结算剩余2.5万元尾款,若无法达成共识则解除合同。但马先生方面表示,解除合同可以,但田先生需结清所有施工费用,且拒绝承担整改费用,也不愿对问题进行整改,双方沟通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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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试图联系马先生了解情况,先是前往其所在的装修公司,未能见到本人,后通过电话取得沟通。马先生强调,这份装修合同是其个人行为,与所在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目前是田先生拖欠尾款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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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墙体材料更换问题,马先生解释,选用加气块而非小红砖,是出于安全考虑,小红砖重量过大,可能导致楼板变形,相关施工符合国家室内装修标准。他表示,施工时田先生就在现场,当时已就材料更换事宜进行过口头说明,只是未留存文字性记录,这属于他的工作失误,但坚持所有施工操作均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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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双方的协商意愿,马先生表示,不愿在此事上过多纠缠,可与田先生协商整改费用,但前提是对方不能漫天要价,若田先生提出的整改费用过高,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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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联系了田先生,田先生则整理出了一份详细的整改清单,包括拆除重建电视墙、地面保护、全屋电路烫锡改造、厨卫瓷砖拆除重贴等项目,核算整改费用共计12526元,但该费用明细未得到马先生的认可,并表示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双方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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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起装修纠纷,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学丹给出专业分析。她表示,个人之间签订的装修合同其本质属于劳务合同,不同于需要相应资质的装修工程合同。若合同中对施工内容与质量标准有明确约定,承揽劳务的一方应严格履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使用要求;若合同约定不明,也应符合合同订立的目的与常规质量标准。从一般人认知能判断的质量问题,承揽方有义务采取修补、重做等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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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解除的诉求,韩学丹指出,关键在于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实质违约行为。如果承揽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委托方有权要求返工、重做,甚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第三方重修、返工费用,应由承揽劳务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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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学丹同时提醒,对于装修中双方无争议且已完工的项目,业主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存在争议或质量问题的部分,可待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结算。她建议广大市民,签订装修合同时,务必以书面形式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装修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要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也可邀请物业、社区等第三方到场见证,留存好沟通记录,协商无果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刘淼 刘勇

编辑:詹家乐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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