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宝山区镇泰路
111弄四季花城的居民
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
这段时间
大家被一种莫名的气味
困扰了近一个月
4号楼居民发现
总有一名男子
在他们楼栋周边的
绿化带、地下室、绿化内
喷洒不明液体
这气味究竟是什么?
对人体有害吗?
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恐慌在邻里间蔓延
记者来到小区4号楼前,空气中隐约残留着一股气味。居民王女士指着楼前一片绿化和楼栋入户通道以及地下室告诉记者。近一个月来,一名男子总会背着一个书包大小的设备容器在此区域喷洒,气味久久不散,让居民们忧心忡忡。
居民 王女士(化姓)
不断地在我们楼下居民的绿化带喷洒不明液体,味道非常刺鼻,可能像是一些杀虫剂的味道。这个绿化带其实是我们居民楼下散步、老人遛弯、大人遛狗,还有很多小孩玩耍的地方。一楼的一些居民可能闻到都不敢开窗户,万一影响到孕妇小孩的健康怎么办?
记者在小区走访时
有人透露
这种喷洒行为不仅局限于4号楼
自己曾目睹其喷洒过程
气味更让她身体感到不适
大家了解下来发现
该男子喷洒是为了驱猫
小区爱猫人士
喷的时候我正好出来看见了,他是背着那种消杀的桶、那种喷雾在喷。每次我出来以后闻了,那个上呼吸道就很不舒服,很呛很呛。他说了这个边上和那个区域不允许出现猫,所以这一片都要喷。我觉得这个行为不妥当吧。
该居民进一步告诉记者,小区里原来流浪猫较多,但经过绝育管理,数量已稳定在约20只左右,其中几只常出现在4号楼及附近区域,不少居民都很有感情。
喷洒出的不明液体残余
喷洒者究竟是谁?
目的真的如居民所说的那样吗?
记者通过居委拨通了该男子电话
该男子坦言,自己住在小区其他楼栋的一楼,有个小院子。长期以来,流浪猫频繁光顾他的院子,严重的是,家人身上出现了过敏症状,生活受到困扰。无奈之下,他才从网上购买了名叫“水性柑橘”的香精进行喷洒,驱赶猫只,让它们远离自家区域。
居委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并补充道,经相关职能部门鉴定,该男子喷洒的确实是无毒害的驱猫香精,猫闻到该味道就会触发自我保护机制。
四季花城第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张梁
他可能有时候院子打开的话,一些流浪猫可能会到他院子里面。他又有小孩,最近家里面小孩呢又猫虱了,皮肤受到了影响。然后他就在网上买了一些驱猫的香精什么的。我们一些职能部门到现场来看,检测下来是无毒无害的。
书记称
小区内关于流浪猫
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方是像这位一楼住户一样
生活健康受到干扰
另一方则是长期定点投喂
与流浪猫建立了感情的爱猫人士
尽管液体被证实无害,但这种未经告知、引发公众恐慌的私自喷洒行为,显然是不可取的,居委正在搭建平台协调双方。
一方是生活受扰的住户
另一方是爱心投喂的居民
如何寻找这个“平衡点”
化解矛盾?
属地社工办的工作人员
提出了更具体的思路
关键在于要“规范”起来
一方面将引导爱心投喂行为更加规范;
另一方面,对于有驱赶需求的居民,也将指导小区“三驾马车”通过规范、透明的公共管理来满足,而非个人擅自行动。
杨行镇社会工作办人员 杜帅
我们督促居委会和物业宣传引导爱猫人士规范、定时定点投喂,针对有需求的居民引导物业企业来采取相应的措施规范驱猫,减少居民的恐慌和对立情绪。
那从法律视角来看
双方的行为边界又在哪里呢?
律师指出
个人采取驱赶措施时
必须严守法律底线
避免触及刑法
同时,长期投喂者也
可能需要为流浪猫造成的损害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邹华
首先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理解确实受到了损害。但投放的物质还是要避免大众恐慌。另外,绝对不能投毒,因为这已经有相关的刑事判例了。
对于投喂猫的人士,我也给一个建议,在一些远离公共走道的地方设立投喂点,并且投喂后最好把地方清理干净。在上海这边也出现的案例,男子在投喂的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根据《民法典》,(他)也就是动物的饲养者,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话要承担民事赔偿。
律师进一步建议,此类社区治理难题,最佳途径是建立公开协商机制,通过居民听证会等形式,共同商议投喂点设置、敏感区域保护等方案,并可探索“捕捉、绝育、放归”的科学方法,实现平衡。
都说“解铃还需系铃人”
但前提是双方都不能意气用事
希望社区能够搭建平台
让双方的诉求都被倾听、被讨论
共同在透明规范的标准下
执行管理与治理
让社区真正成为所有居民
包括小动物都能安心栖居的家园
你的小区有因为
流浪猫狗产生矛盾吗?
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欢迎留言都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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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记者: 臧倩
编辑: 张翔
视频编辑: 王可心、常亮
摄像: 汤捷
责编: 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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