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平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分别通过任免名单
详情如下↓↓↓
平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平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黄河为平乐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阳瑜(女)为平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栗卫红(女)的平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泽南(女)的平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余李强的平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三)
任命吴文洁(女)为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26日恭城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周华平同志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周冠校同志的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秦文涛同志为恭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唐荣桂同志为恭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孟华同志的恭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陆立坤同志的恭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毛汉斌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莫祝艳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长生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林芳成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伍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富斌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兴荣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振兵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林厚佐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家宏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德芳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培华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艳萍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昌银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云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东林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莫晓存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海碧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文君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振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继鑫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远军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鸣霞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康夏明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永格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海燕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俊芳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雪玲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郁婷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田民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金莲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晨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廖佳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兰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凤奇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奇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评梅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艳娟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陶克云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钟虎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卫青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成东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四
免去
李良忠同志的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免去
唐登林同志的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象山区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5年12月19日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
接受蔡尧辞去象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申请。
(二)
接受易文新辞去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申请。
(三)
免去赵华的象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刘忆辉的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石宗强为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来源:平乐人大、今日恭城、象山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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