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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6年2月5日起,正式启用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境内部分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违反规定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1、东营农高区庐山路东南坡村路口处
2、东营农高区广青路菁华社区路口
3、东营农高区青垦路三分厂路口
4、东营农高区青垦路缪道村路口
5、东营农高区青垦路小官庄村路口
6、东营农高区新海路支脉河桥处
7、东营农高区新海路初心农业门口处
8、东营农高区新海路小清河桥北
9、东营农高区新海路三柳村口处
10、东营农高区广青路与丁庄村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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