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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 州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忻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调整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中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通知》(晋教〔202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忻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调整事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1日

忻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调整事项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双减”政策,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通知》(晋教〔202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事项

忻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为生物学、地理;考核科目为信息科技、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艺术。

二、赋分形式

1.考查科目按全部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划定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占比为:A等级25%、B等级40%、C等级30%、D等级5%。

2.考核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三、成绩使用

考查、考核科目成绩都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

四、组织实施

1.考查科目由市教科院组织命题,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查方式为分科、闭卷。

2.考核科目中信息科技、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由市教科院组织命题,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均为操作类考试;艺术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自行确定考核内容与方式并组织实施。

3.补考事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办法。

五、考试时间

1.考查科目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2.考核科目中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艺术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自行确定。

六、实施时间、对象与过渡办法

1.此次调整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

2. 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调整为考核,按本实施方案关于考核科目的要求执行。其他科目的考试要求和组织形式保持不变。

3.参加2026年中考的往届生和之前未取得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二成绩的外返生、休复学学生等特殊类型考生的生物学、地理两科及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市组织实施,成绩计入2026年中考总成绩。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调整工作,健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实施,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要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做好考试组织配套与资源保障,确保考试调整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制定出台考查、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市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市教育发展中心、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配合市教科院做好命题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调整领导小组,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2026年1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2.加强教学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2025年修订的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不得压缩生物学、地理、信息科技、艺术、体育等课程的课时。要健全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学评价反馈机制,发挥考试结果对改进教学、促进发展的引导作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3.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统筹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考试调整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安排。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政策培训,主动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合理关切,营造认同导向、注重成长、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中未调整的内容,仍按照《忻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忻教发〔2024〕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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