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别拆,胡先生。”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他身后幽幽地响起,像是从地窖里冒出来的潮气。
他没回头,手指已经碰到了包裹上那根粗糙的麻绳...
一九二三年的北平,天总是灰蒙蒙的。洋车夫的吆喝声,估衣铺的叫卖声,还有大学红楼里传出的激昂演讲,混在一起,被风一吹,就散了,什么都抓不住。
胡适觉得自己就像这抓不住的风。在讲台上,他是风暴。
他穿着得体的西装,戴着金丝眼镜,讲起“德先生”和“赛先生”,讲起易卜生和娜拉的出走,台下几百双眼睛就跟着他一起燃烧。
那些年轻的脸庞,男的,女的,都仰望着他,像信徒仰望神祇。
他的一句话,能让他们热血沸腾;他的一个手势,能引来雷鸣般的掌声。
这掌声是热的,能把他从里到外都烘暖了。
可一踏进家门,那股热气就“呲”的一声,被浇灭了。
他的家在胡同深处,一个宽敞的四合院。院子是好院子,就是太静了,静得能听见灰尘落地的声音。
空气里总有一种味道,属于他妻子江冬秀的味道。
那味道很复杂,是老家带来的陈年樟木箱子的味儿,是厨房里飘出的猪油和葱花的味儿,也是她打牌时,抹在手背上那股廉价雪花膏的味儿。
江冬秀是母亲在他出国前,硬塞给他的一门亲事。
她裹着小脚,走起路来像一棵左右摇摆的树。她不识字,最大的乐趣是凑齐四个人打麻将,最大的烦恼是家里的用人偷懒,或者菜市场的白菜又涨了一毛钱。
有一次吃饭,胡适刚从一场激烈的文学论战中回来,心情还没平复,忍不住在饭桌上说起白话诗的格律问题。他说了半天,口干舌燥。
江冬秀夹了一筷子红烧肉到他碗里,嘴里咕哝着:“吃你的饭吧。什么绿呀绿的,跟个苍蝇似的。我看你就是书读多了,闲的。隔壁王太太今天打牌,和了个清一色,你猜赢了多少?”
胡适把嘴里那口饭咽下去,感觉像是在吞石子。他放下筷子,说:“我吃饱了。”
他回到书房,关上门。整个北平的喧嚣都被隔绝在外,屋里只剩下他和一屋子不会说话的书。他觉得窒息。
他是一个活在二十世纪新时代的人,却被一桩来自上个世纪的婚姻牢牢捆住。他提倡婚姻自由,自己却像个带着枷锁跳舞的小丑。
这种日子,他以为会过一辈子。直到曹诚英的出现。
曹诚英是杭州来的,在北平的女子师范念书。
她第一次出现在胡适的视野里,是在一节公共课上。那天他讲的是中国哲学的流变。讲到酣畅处,一个女学生站了起来。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学生装,剪着齐耳的短发,眼睛亮得像两颗沾了水的黑葡萄。
“胡先生,”她的声音清脆,不大,但整个大教室的人都听见了,“您说‘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这法子可以用在考据古书上。那可以用在人的感情上吗?感情这种东西,能求证吗?”
满堂哄笑。学生们觉得这个问题太幼稚,太“女人气”了。
胡适却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他认真地看着那个女生,第一次发现,原来女学生的眼睛里,除了崇拜,还可以有这样的探寻和困惑。
“这位同学问得好。”他说,“感情,或许不能用考据的方法来‘求证’,但它需要比做学问更大的‘大胆’。因为假设一旦成立,你可能要用一生去承担后果。”
下课后,胡... ...他记住了她的脸。
几天后,在神州书局,他又碰见了她。她正踮着脚,想去够书架最高一层的一本外文诗集。
胡适走过去,很自然地帮她取了下来。是雪莱的诗。
“你也喜欢雪莱?”胡适问。
女孩回过头,看到是他,脸一下子红了。“胡先生……”她有些局促,把书抱在胸前,“我……我只是想看看。”
“喜欢就看。诗不是摆设,是用来读的。”胡适笑了笑。
那天,他们站在书局的角落里,聊了很久。从雪莱聊到济慈,又从英国的浪漫派聊到中国的新诗。
胡适发现,这个叫曹诚英的女学生,脑子里装的东西,比他想象的要多得多。她有自己的见解,不盲从,不附和。跟她说话,不累。
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多了起来。有时是在北大的草坪上,有时是在一些朋友举办的文学沙龙里。曹诚英总是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安静地听。
但胡适知道她在听,并且能听懂。他演讲时,目光会不自觉地去寻找她的位置。看到她专注的眼神,他心里就觉得踏实。
他们像两块磁铁,慢慢地,不受控制地靠近。
那年秋天,胡适的老毛病犯了,咳嗽,低烧,浑身乏力。医生说他这是劳累过度,需要静养,最好是去山里住一阵子。
于是,他去了西山。
他在半山腰租了一个小院子,有三间瓦房,院里有棵老槐树。每天的生活就是喝中药,散步,看一些闲书。日子清净得像一杯凉透了的白开水。
他给家里写信,江冬秀托人回信说,知道了,让他好好养病,家里一切都好,儿子念书很用功。信的末尾,还问他钱够不够花。客气,周到,像一份公事公办的报告。
胡适把信看完,叠好,塞进枕头底下,心里那股空落落的感觉又来了。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杯白开水里泡到发霉的时候,曹诚英来了。
她提着一个藤条篮子,站在院门口,额上还带着细密的汗珠。她说,是代表同学们来探望先生的,顺便也想请教一些学问上的问题。
她一来,院子里的空气都变得不一样了。
她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她会一大早就起来,把院子扫得干干净净。然后去厨房,叮叮当当地为他熬药,煮粥。她熬的粥,火候正好,米粒软糯,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先生,喝药了。”她把黑乎乎的药汁端到他面前,旁边总会放一小碟蜜饯。
“先生,今天太阳好,我把您的书拿出来晒晒吧,免得生虫。”
“先生,您这件衬衫的袖口磨破了,我帮您补补。”
她做这些事的时候,很自然,不邀功,也不谄媚。胡适看着她忙碌的身影,在阳光下穿梭,觉得这个冷清的院子,终于有了点家的样子。
他们白天在院子里的石桌上看书,讨论。胡适发现,曹诚英的诗写得极好,灵动,有才气,但又带着一丝少女的忧愁。
“烟雨入西山,洗出青峰一片。我心如飞鸟,盘桓在你窗前。”她把写好的诗稿递给他看,脸颊红红的。
胡适看着那几行字,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他拿起笔,在旁边写道:“山下风雨大,莫放飞鸟还。”
写完,两个人都沉默了。空气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发酵。
胡适的病,好得很慢,他甚至希望再慢一点。他贪恋这种日子。
早上醒来,能闻到粥的香气;午后散步,身边有一个能聊到一起的人;晚上在灯下看书,一抬头,能看见一个安静缝补的身影。
他觉得自己被治愈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里的那片荒漠。
终于,在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那层薄薄的窗户纸被捅破了。
雨下得很大,风刮得窗户纸呼呼作响。屋里很冷,他们点了一盆炭火。
曹诚英坐得离炭火很近,脸被映得通红。她正在为胡适整理他那本《中国哲学史大纲》的讲稿。
“诚英,”胡适忽然开口,声音有些沙哑,“你……觉得我这个人,是不是很失败?”
曹诚英抬起头,惊讶地看着他。“先生怎么会这么说?您是所有人的榜样。”
“榜样?”
胡适苦笑起来,那笑声里满是凄凉,“我教别人如何挣脱枷锁,自己却戴着最重的一副。我白天在讲台上高喊个性解放,晚上回到家,却要面对一个连话都说不到一起的人。你不觉得这很讽刺吗?”
他第一次,对着另一个人,把自己婚姻的不幸和精神的痛苦,剥开来,血淋淋地展示。他说自己像一个在舞台上表演的木偶,掌声越热烈,他心里就越荒凉。
曹诚英静静地听着,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了下来。她不是同情,是心疼。她心疼这个在人前无比强大、光芒万丈的男人,背后却有这样深的孤独。
“先生,我懂。”她走过去,蹲在他身边,仰着头看他,泪眼婆娑,“我懂的。”
胡适看着她那双被泪水洗过的、清澈见底的眼睛,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他伸出手,把她拉进了怀里。
窗外的雨更大了,像是要把整个西山都冲垮。
从西山回来,胡适像变了一个人。
他眉宇间那股挥之不去的郁结之气散了,走路都带风。他会不自觉地哼起一些不成调的歌。连他家的用人张妈都看出来了,私下里跟邻居说:“先生这是遇上什么大喜事了?跟换了个人似的。”
胡适觉得自己确实是换了个人。他活了三十二年,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滋味。那滋味,比他读过的任何一首诗都要美妙。
但他很快就尝到了这种美妙背后的苦涩。
他和曹诚英只能偷偷摸摸地见面。在公园的僻静角落,在人来人往的茶馆包间。每一次见面,都像是偷来的。
曹诚英不觉得委屈。她觉得,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哪怕是这样,也是幸福的。
但胡适觉得不行。
他是个要面子的人。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这样对不起曹诚英。他不能让她这样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背着“第三者”的坏名声。
离婚?他想过。但他不敢。江冬秀虽然不识字,脾气却大得很。
更何况,她为胡家生了两个儿子,在乡里和亲戚眼中,是明媒正娶的胡家媳妇。
如果他因为一个女学生就抛弃发妻,那他之前所有关于道德、关于人格的言论,都会变成一个笑话。他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陈世美”。
他痛苦地思索着,想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有一天,他在书房里读古人的笔记,看到一则关于某文人一妻一妾、相处融洽的记载。他心里一动。
对啊,纳妾。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可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是封建礼教的批判者,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但他很快就为自己找到了理由。他说服自己,这不是封建思想的回潮,而是在当前无法离婚的困境下,一种无奈的、变通的解决方式。
这至少给了曹诚英一个名分,让她能光明正大地站在自己身边。这是一种“尊重”,一种“负责”。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曹诚英。
曹诚英听完,整个人都呆住了。“妾?”她喃喃地重复着这个字,脸色发白。这个字,是她从小到大在书里看到的最屈辱的字眼之一。
“诚英,你听我说。”
胡适握住她冰冷的手,急切地解释,“我知道这委屈了你。但这是唯一的办法。我不能让你没有名分。等我跟冬秀说了,我会给你单独安排一个住处,绝不会让你受委_屈的。她……她是个旧式女人,应该能接受的。只要保住她正妻的名分和面子就行。”
曹诚英看着他,看着这个她深爱的男人,眼里满是痛苦和挣扎。她爱他,所以她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也许,这就是她为爱情必须付出的代价。
她流着泪,点了点头。
下定决心后,胡适开始准备那封至关重要的信。
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整整两天。宣纸铺了一张又一张,废掉的纸团扔了一地。
他想把话说得委婉,又必须把意思说明白。他想表达自己对新感情的珍视,又不能显得对旧家庭毫无情义。
最后,他终于写成了一封长信。
信的开头,是惯常的问候,问妻子身体如何,儿子是否听话。然后,他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描绘自己精神上的空虚和痛苦,说自己像一艘在黑夜里航行的船,找不到灯塔。
接着,他写到了曹诚英的出现。他把她形容为那座拯救他的灯塔,说她如何与他灵魂契合,如何让他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在信的结尾,他终于图穷匕见。他写道,为了不辜负这份上天赐予的真情,也为了对诚英负责,他恳请江冬秀能够“深明大义”,允许他纳曹诚英为妾。
他承诺,江冬秀作为正妻的地位绝不会动摇,家里的财政大权也依然由她掌握。他只是……想给自己的灵魂找一个栖息地。
他反复读了几遍,觉得这封信写得情真意切,合情合理。他相信,江冬秀就算一时不能接受,但作为一个没有文化的旧式女人,最终会为了家庭的完整和丈夫的前途而妥协的。
他用火漆封好信,叫来一个最可靠的同乡,让他快马加鞭,务必亲手把信交到绩溪的江冬秀手上。
信寄出去之后,日子变得格外漫长。
胡适每天都像在油锅里煎熬。他一边幻想着江冬秀妥协后,他和曹诚英光明正大在一起的美好未来;一边又忍不住担心,万一江冬秀大发雷霆,闹得人尽皆知,该如何收场。
他每天都去查看邮箱,但一天,两天,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绩溪那边,音讯全无。
这种死一样的寂静,比一场暴风雨更让人心慌。
曹诚英也变得忧心忡忡。他们见面时,不再聊诗歌和哲学,话题总是围绕着“信到了吗?”“为什么还没回信?”。
“她会不会是……气病了?”曹诚英小声猜测。
“不会。”胡适摇头,语气却不那么肯定,“她的身体,比我还好。可能是……在想吧。”
第三周的星期二下午,胡适正在书房里心烦意乱地翻着书,佣人张妈在门口探头探脑。
“先生。”
“什么事?”胡适不耐烦地问。
“门口邮差送来一个从老家寄来的包裹。说是太太指明给您的。”张妈的表情有些奇怪。
“包裹?”胡适的心猛地一跳,“不是信?”
“是个蓝布包袱,看着还不轻。”
胡适的喉咙一下子干了。他站起来,对张妈说:“拿进来,然后你下去吧,今天不用在书房伺候了。”
张妈把一个用蓝色土布包裹得方方正正的包袱放在书桌上,悄悄退了出去,还顺手关上了门。
书房里顿时安静下来。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照在书桌上,那个蓝布包裹,像一个沉默的谜语。布料是绩溪老家常见的那种,洗得有些发白,上面用一根粗麻绳反复捆绑,打了一个非常结实的死结。
胡适盯着那个死结,感觉自己的心也被什么东西给勒紧了。
他伸出手,想去解那根绳子,但手却不听使唤地发抖。他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即使是第一次上台演讲,也没有。
他在书房里来回走了几圈,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他想,里面会是什么?是江冬秀哭诉的长信?
是她退回来的一些他的旧物,表示恩断义绝?还是……绩溪的土产?她可能想用这种方式告诉他,她还是关心他的。
他坐回椅子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他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抠那个死结,抠了半天,才把绳子解开。
他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地揭开那块蓝布。
包裹里没有他想象的任何东西。
当最后一层布被揭开时,胡适的瞳孔猛地收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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