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二十四年元宵节,怀庆府那边热闹得不行,可就在醉春楼最豪华的那个包厢里,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事。

那位号称"千金难求"的头牌"双面娇娘",正陪着几个盐商喝酒划拳,大家都喝高了,谁也没注意这美人的脖颈处一直在冒虚汗。

直到后半夜,一位恩客醉醺醺地想去摸她的脸,手刚碰到发际线,突然摸到了一层黏糊糊、像是没干透的浆糊一样的东西,紧接着,一股混合着脂粉味儿和腐烂生肉的腥气直冲脑门。

这哪是活人的味道啊,分明就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这事儿要是放在聊斋里,那是鬼故事;可放在嘉庆年间的洛阳,这就是一桩能把大清律例底裤都扒下来的惊天大案。

那时候的洛阳知县张明德,是个见过大场面的刑名老手,但这回,他是真的怕了。

就在醉春楼出事的同时,五百里外的洛阳大牢里,张知县对着一盏快要烧干的油灯,手抖得连供状都拿不稳。

让他破防的,不是杀人偿命的凶残,而是一条把活生生的大姑娘当成"牲口"来加工的黑色产业链。

谁能想到,这起震动朝野的大案,起因竟然是半年前一只不值钱的翡翠玉簪?

故事得从何锦那个倒霉蛋说起。

何锦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半年前老婆任氏得了"急病"没了,那时候家里穷,棺材板都是凑合买的,唯独那支翡翠玉簪,是他咬牙花了一年积蓄买给老婆的陪葬品,亲手插在亡妻头上的。

结果那天大清早,雾还没散,何锦在城门口柳树底下看见了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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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身段、那走路的姿势,跟他死去的老婆一模一样!

更吓人的是,那女的一回头,腰间晃荡的不正是那支带着血沁色的玉簪吗?

当时何锦脑瓜子"嗡"的一声,第一反应不是老婆回魂了,而是更现实的恐惧——坟被人刨了。

这种事再那个年代可是大忌讳。

何锦疯了一样跑到县衙击鼓,张知县带着人去开棺。

当棺材盖被撬开的那一瞬间,在场所有人都傻了眼:棺材里空空如也,别说尸体了,连块骨头渣子都没有,只剩半截断掉的玉簪孤零零躺在烂棉絮上。

这就意味着,要么是诈尸跑了,要么就是这人压根就没死透。

但这绝不是普通的盗墓案。

随着衙役顺藤摸瓜,他们突袭了何家附近的一处废弃柴房。

那一幕,成了在场衙役一辈子的噩梦。

屋里没有鬼,只有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正在一口大锅前忙活。

锅里煮的不是饭,而是艾草和水银,架子上挂着的,是一张正在被熏制的人皮!

这女人正是在市集上出现的那个"假任氏",她身上披着的,是经过特殊处理、能紧贴面部的"人皮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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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是什么巫术,这分明就是古代版的"变脸"技术,而且是一门极度残忍的手艺。

经过连夜突审,一个叫"阴门"的地下团伙浮出了水面。

这帮人的手段,简直就是要把人性踩在脚底下碾压。

他们不做没本的买卖,专门搞"订单式生产"。

这帮人勾结衙门里的户房书吏——也就是现在的档案管理员,花钱买资料。

谁家大姑娘长得俊、生辰八字好,全都在他们的名单上。

一旦被选中的女子生病或者落单,他们就跟秃鹫一样围上来。

这案子查到最后,真相残酷得让人想吐。

原来,把何锦老婆推向深渊的,竟然是她的亲妈王氏。

嘉庆那会儿,老百姓日子不好过,民间高利贷那是满天飞,叫"印子钱",利滚利能把人逼死。

王氏是个赌徒,欠了一屁股债,最后竟然把主意打到了亲闺女身上。

这操作简直是丧心病狂。

王氏趁着女儿回娘家,给她灌了从西域商队搞来的曼陀罗药酒,让人呈现假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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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锦这边哭天抢地下葬,那边"阴门"的人当天晚上就把坟掘开,把大活人运出来。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找个身形相似的替身,戴上用其他受害者皮肤做成的面具,时不时在何家附近晃悠两圈,制造"回煞"的假象。

这样一来,就算真有人看见了,也只会以为是闹鬼,谁敢往活人身上想?

在这帮畜生眼里,亲情还没有几两碎银子重,人命不过是案板上的肉。

真正的任氏去哪了?

被运到了怀庆府。

那边的盐商有钱烧的,玩腻了普通的青楼女子,就开始追求猎奇,专门高价收购这种"死而复生"或者是经过"易容"的美女。

这种变态的供需关系,硬是养活了"阴门"十年之久。

当洛阳的衙役冲进怀庆府醉春楼的地下室时,眼前的景象比地狱还惨。

真正的任氏被铁链锁在墙角,肚子已经隆起,怀的是谁的种都不知道。

而她旁边,还并排躺着几具已经没了人形的女尸——那是制作面具的"原材料"。

这案子在当时引起的轰动,不亚于后来的"杨乃武与小白菜"。

它直接把大清的法律给整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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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大清律例》,防的是盗墓贼偷金银财宝,谁能想到会有"活体剥皮、借尸还魂"这种突破人类底线的操作?

张明德在结案的时候,气得把笔都摔了,写道:"人伦之丧,未有甚于此者。

结局大家都猜得到,嘉庆皇帝听完汇报,气得早饭都吃不下,朱笔一挥就四个字:"凌迟不赦"。

行刑那天,洛阳城万人空巷,老百姓那愤怒值都爆表了,要不是官兵拦着,那个狠心的岳母王氏能被老百姓一人一口给咬死。

可是,对于何锦来说,公道虽然讨回来了,家却永远碎了。

那天傍晚,夕阳血红血红的。

何锦站在育婴堂门口,怀里抱着那个刚出生的、带有褐色胎记的男婴。

孩子哭得撕心裂肺,何锦也跟着嚎啕大哭。

这孩子是亡妻在魔窟里受尽凌辱生下来的,是耻辱,也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念想。

那半截断掉的翡翠玉簪,被他死死攥在手心里,把手掌都扎出了血。

它告诉我们,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帝国黄昏,最黑的从来都不是夜,而是那些披着人皮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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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佚名,《清代刑部老档选编》,中华书局,1985年。

[清]祝庆琪 等纂,《河南通志·刑法志》,清光绪刻本。

[清]徐珂,《清稗类钞·狱讼类》,中华书局,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