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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事前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在检查中发现39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的承诺,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经研究决定,依法撤销上述39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6日

附件:1.法律依据.doc

2.企业基本信息.doc

丰镇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丰镇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