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刷手机,好几拨人同时把一条新闻甩进我几个群。202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了个会,一纸决议下去,104件法律文件直接作废,其中就包括那个挂了三十多年名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我还在想这事儿得怎么解释,楼下茶馆老板已经咧着嘴跑来打听:“是不是以后能搞点特色服务了?”我说你歇歇吧,别看文件没了就以为天窗开了,这回是换规矩了,不是撤红线。
朋友圈第二天就出了个现世报。某地一家足浴店连夜换了招牌,灯牌上写得暧昧,结果当晚就被端了,人被带走,店上重点监管名单。网友底下还问:“不是说废了吗?”办案民警回复一句话:“废的是旧壳子,底裤可没脱。”这话糙理不糙。你以为钻空子,其实新法早蹲路口等着,证据链、程序、量罚标准一条条列得更死。
以前那种靠一个“决定”打天下的日子过去了。八十年代末治安复杂,很多问题靠专项决定压着,像临时补丁。现在不一样,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都更新过,卖淫嫖娼相关的责任一条条塞进主干法律里。组织的、拉皮条的、逼人的,一律按强迫、介绍卖淫罪办;涉及未成年人?直接顶格处理。不是松了,是更狠了,而且不能再靠模糊手段“操作”,该拘留几天、罚款多少,明码标价。
我记得早年还有“收容教育”这一出,模模糊糊就能把人关一阵。后来那套先退出,现在连它依附的文件也清了。这波操作其实是给法律系统做减法——把重复的、过时的、零碎的规定全打包下架,省得人拿老黄历当护身符。统一归到现行法条下,执法的人有据可依,老百姓也看得明白。你说是变宽松?反倒是边界比以前更硬了。
有人还是分不清“清理文件”和“放开社会”的区别。觉得法条少了,自由就多了。可哪有那么多“个人选择”的空间?公共卫生隐患摆在那儿,性交易背后往往是人口贩卖、债务控制、未成年人受害。你以为是“你情我愿”,可多少案子是从“自愿”开头,最后变成囚禁和暴力?新法把这类情形全摁进刑事打击范围,证据门槛提得更高,反而防止了随意执法,也防止了真犯罪被轻拿轻放。
我自己以前在基层待过几年,最怕政策一出,底下就乱传。什么“可以试了”“风头过了”,于是有人跟风,有店改头换面,甚至发小广告。结果呢?罚得更快,查得更准。这次清理根本不是什么空窗期,倒像是扫完地换新砖——路平了,监控多了,你踩线,摄像头都比以前清楚。
有个细节挺有意思。决议通过后第四天,某平台还冒出一批打着“法律真空期”的软文,教人怎么“合规转型”。没过24小时,全被封了。监管部门反应速度比舆情还快。你说他们不知道有人在动歪脑筋?从茶馆老板到网络写手,但凡想蹭这个“松绑”概念的,基本都在自找麻烦。
法律瘦身,不是为了放水,是让规则跑得更稳。别看文件少了上百份,实质性的约束一点没撤。反而因为体系更密,钻空子的成本高了十倍。你要是老老实实,根本感觉不到变化;可要是想试探底线,那只会发现——红灯更亮,摄像头更多,罚单来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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