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到明朝方孝孺的故事时,我心里是发冷的。

燕王朱棣夺位,逼他起草即位诏书。
方孝孺掷地有声一句:“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于是,诛十族。
所谓十族,是传统九族之外,又添上了他的门生。
在皇权一手遮天的年代,这已经是酷刑的天花板,是刻在史书里的血色恐怖。
那时我总以为,人类在株连这件事上,大概已经走到了极致。
直到后来,我读到了杨献珍。
杨献珍这个名字,如今知道的人不算多。
但他写过一本书,书名读来字字扎心——《我的哲学“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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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潜心治学的哲学人,竟要给自己的半生经历冠上“罪案”二字,这五个字背后的重量,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他的“罪”,说起来简单得近乎荒谬:
在课堂上,他说,事物的规律,既是“一分为二”的,也是“合二而一”的。
这话放在任何一本哲学史教材里,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辩证思考,半点算不上惊世骇俗。
可在特定的政治语境里,这一句话,就成了洗不清的“原罪”。
接下来发生的事,比诛十族的故事,更让人心底发凉。
一场围绕这句话的“讨论”,在全国铺开。
凡是在文章里、讲话中,对“合二而一”表过赞同的人,姓名、单位、住址,被一一登记在册。

这些名单被转回每个人的原单位,等待他们的,是一场场“各自处理”的风暴。
你是不是杨献珍的学生?不重要。
你认不认识他这个人?不重要。
你只是在文章里,为这个观点点过一次头?这就够了。
中央党校里,有人不堪重压,被逼跳湖自尽;
有人走投无路,投井结束了生命;
军队之中,甚至有人因为写文章认同这个观点,被判处死刑。
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方孝孺。
方孝孺被诛十族,听起来惨烈无比,但至少,“十族”是一个有边界的数字。
而杨献珍的这场“哲学罪案”,牵连的人,根本没有数。
它不按血缘算,
不按师承算,
只按一条看不见的线来划分——
你的思想,站在哪一边。
这是一种更隐蔽,也更残酷的株连。
它不需要刀斧加身,
不需要昭告天下,
只需要一张名单,一次转送,一轮又一轮无休无止的批判。
不见血的刀,往往更锋利。
后来,杨献珍把这一切,都写进了《我的哲学“罪案”》里。
他说,自己的讲稿被逐字逐句编号、立卷,封皮上写着定下的总罪名;

他说,《人民日报》曾在头版,刊登过一篇《抖杨献珍的底》的文章;

他说,既然别人要抖他的“底”,那他索性自己写出来,把这一切,留给历史评判。
读到这里时,我心里很清楚:
他写这本书,从来不是为了为自己辩护。
他是想提醒后来的人:

当思想被贴上“罪”的标签,当异见被当成洪水猛兽,诛十族,从来都不是终点,只是一个开始。

方孝孺的时代,杀人还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而杨献珍的时代,连“理由”本身,都能无限生长、无限牵连。
回头再看“诛十族”这三个字,它早已不只是一个历史名词。
它更像一把尺子,一个刻度。
刻度的另一端,刻着一句更让人不寒而栗的话:
只要你想得和他一样,你就是他的“族人”。
这,才是我合上书页后,真正感到彻骨寒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