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襄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重点违法查处工作。13时40分,民警在令土线6公里路段对一辆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该驾驶人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襄汾交警依法给予李某罚款1500元的处罚。

来源:襄汾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