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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四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罚!

平安永城 2026年1月3日 10:03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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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欢乐喜庆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个别群众为图一时热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增加火灾风险,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近日,永城警方接连查处两起相关案件,再次提醒:禁燃禁放,不是“说说而已”。

案例一

2025年12月31日23时50分许,李某、洛某、王某在创本·城市之星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在此执勤的演集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当晚为跨年夜,城市之星星悦荟门口人群密集, 天空飘有大量氢气球,一旦被烟花引燃,存在爆炸和火灾风险。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3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2月31日23时许,蒋某某在金博大商场附近人群密集处燃放“二踢脚”等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发现,在人员密集区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群众受伤,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禁燃禁放的主要依据与危害

安全隐患大:易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尤其在冬季天干物燥条件下风险更高。

污染较重:燃放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加剧雾霾,损害呼吸健康。

噪音扰民:深夜燃放鞭炮声易影响老人、儿童及病患休息。

法律风险高: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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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利国利民。

请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拒绝“任性”燃放,

选择文明、安全的方式表达祝福,

共同守护清新空气与宁静夜晚。

来源 平安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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