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因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滚动开票虚增存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违规

广发银行长春分行被罚款50万元,

广发银行长春高新支行、长春净月支行分别被罚款30万元。

相关责任人梁楹、林志成、孙迪、董鹤翔、孙洪超、张睿齐分别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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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