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深圳的金字招牌,岂容权力沦为盗拆牟利的工具!近日,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3002号4-5-6楼业主周紫壮向深圳市纪委监委提交实名举报材料,血泪控诉桂圆街道办城管执法大队在未出具任何合法文书、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2021年5月 1日 深圳市桂圆街道办梁腾书记不下文书,现场指挥停我们水电,让我家业彻底归零,桂圆街道办卢岸瑞领队现场暴力赶走我司员工。处处压榨我诉求门槛,让我司彻底破产。在诉讼中途,2025年 11月 28日 以"剪锁破门、秘密偷拆"的恶劣方式,让我雪上霜。
对业主合法产权物业实施暴力强拆,期间更涉嫌监守自盗,将屋内电视、家具、名贵茶叶、酒水等财物洗劫一空,导致业主房屋尽毁、财产失窃、生计崩塌。这起集"违法强拆""公然盗窃"于一体的恶性事件,不仅严重践踏法律尊严,更暴露出个别执法人员将公权力异化为利益输送工具的腐败乱象,引发社会各界强烈愤慨与深度质疑。
一、程序零合法:剪锁破门的"强盗式"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明确划定红线:强制拆除必须遵循"公告催告执行"法定流程,25年的建筑体,何来违章建筑之说?
全程需出具完整书面执法文书并依法送达,拆除前需对屋内财物登记保全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更明令禁止执法人员违法损毁当事人物品,否则将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
桂圆街道办城管执法大队的行为彻底突破法律底线。据业主联名举证,2025年 11月 28日,街道办数十名执法人员及施工人员避开正常工作时段,采取"突袭偷拆"模式包围解放路3002号大楼。执法人员未出示任何《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未进行任何口头告知,直接用专业工具剪断大楼主入口锁具及业主房门锁芯,破坏房屋监控系统,随后封锁所有出入口,禁止业主靠近现场。
我们接到邻居电话赶回来时,大门锁已被剪断,铁链横锁门口,里面传来重型机械的轰鸣声!"业主代表愤怒回忆,他们多次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依据、允许进入屋内抢救财物,均遭到粗暴阻拦。更令人发指的是,现场无任何公证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法人员既未对屋内财物进行清点登记,也未采取任何保全措施,便悍然启动强拆作业,完全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行动。这种"剪锁破门、先拆后说"的强盗式执法,与桂圆街道此前拆除铁路桥底违建时严格履行公告、催告程序的做法形成刺眼对比,其刻意规避法律的违法本质昭然若揭。
二、损失双重大:房屋尽毁财物失窃的双重掠夺
解放路3002号4-5-6楼为业主合法购置物业,部分业主已在此居营 25 余年.楼层用于合法经营,产权清晰.此次"偷拆+盗窃"给业主造成毁灭性双重损失。
强拆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彻底坍塌,成为一片废墟。经业主初步统计,房屋本体市场价值损失约 6500 万元,经营设备及存货损失约 7500 万元。而更让业主无法接受的是财物失窃的二次伤害。强拆结束后,业主在废墟中清理时发现,屋内可移动财物并未随房屋坍塌被掩埋,而是不翼而飞:客厅的液晶电视、卧室的实木家具、书房的收藏级茶叶、酒柜中存放的名贵酒水等价值约 65 万元的财物全部失踪。"我们在废墟里只找到被丢弃的空酒瓶和家具碎片,值钱的东西全被他们拿走了!"一位业主悲愤展示现场照片,画面中可见被剪断的锁具、散落的物品残骸与空荡荡的墙角形成鲜明对比。
这种伴随强拆的财物失窃并非孤例,深圳曾发生过多起"剪锁入室盗窃"案件,作案人员通过破坏锁具实施财物洗劫。而此次事件中,执法人员作为现场唯一管控者,在封锁现场、禁止他人进入的情况下,屋内财物离奇失踪,其监守自盗的嫌疑难以洗脱。此外,业主存放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重要证件,以及祖传物品、纪念相册等无法替代的个人物品,均因强拆和失窃导致永久损毁,给业主造成无法弥补的精神创伤。"房子是一辈子积蓄,财物是半生收藏,现在全没了,这和掠夺有什么区别!"一位老年业主泣不成声。
根据《国家赔偿法》及深圳相关规定,违法强拆赔偿应涵盖房屋价值、物品损失、搬迁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中屋内物品损失若因行政机关原因导致业主无法举证,应由强拆方承担举证责任。但截至目前,桂园街道办既不承认强拆违法,也拒绝回应财物失窃问题,更未与业主进行任何赔偿协商,业主维权陷入绝境。
三、黑幕待深挖:"低价收购遭拒"后的报复性强拆。
业主们一致认定,此次"偷拆盗窃"绝非偶然,背后隐藏着清晰的利益链条。解放路3002号地处罗湖核心商圈,周边城市更新项目密集,土地价值寸土寸金,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
业主们透露,强拆发生前1-2个月,曾有不明身份人员多次上门或致电,提出以远低于市场评估价的金额收购该物业,明确暗示"此地块有开发规划,识相点早点出手,否则会有麻烦"。在业主明确拒绝后,便遭遇了这场突如其来的违法强拆。"他们明着买不到,就动用公权力强拆,还顺手偷走财物报复我们!"业主代表直言,这种"协调不成便强拆"的套路,与深圳罗湖水贝村曾发生的城市更新项目违法强拆案如出一辙,本质都是为特定利益方扫清障碍。
深圳并非没有前车之鉴,坂田街道原党工委委员、执法队队长苏学坚就曾利用查违职权,为违建项目提供保护并入股牟利,非法获利2400余万元,最终获刑六年十个月 。业主质疑,梁腾作为一线指挥,敢于公然违反法律程序实施偷拆,甚至纵容财物失窃,背后必然有"保护伞"撑腰。否则,为何甘愿冒着违法犯罪风险,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推进拆违?这种将公权力异化为私人报复、利益输送工具的行为,不仅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公然践踏,更是对深圳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
四、追责零容忍:严惩违法者 还法治清朗。
法治社会的核心要义,是公权力受约束、公民权利有保障。桂圆
街道办城管执法大队的行为,已涉嫌违反《行政强制法》《刑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梁腾及涉事人员不仅涉嫌滥用职权罪,其伴随强拆的财物失窃行为更可能构成盗窃罪,必须依法严惩。为此,业主提出四点强烈诉求:
第一,恳请深圳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此次违法强拆的决策过程、资金流向及背后利益链条,深挖"保护伞",对现场总指挥梁腾及所有涉事执法人员、施工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厘清强拆责任与财物失窃真相,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立即启动全面赔偿机制,委托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财物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精神损害等进行全方位评估,按照市场价值给予全额赔偿,包括被盗财物的等值赔付及逾期赔偿利息。
第三,责令桂圆街道办向全体业主公开道歉,根据业主意愿对损毁房屋原址重建或提供同等地段、同等面积的产权置换房源,恢复业主产权登记效力,保障基本居住与经营权益。
第四,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在深圳全市执法系统开展专项整顿,建立执法全过程公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严禁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杜绝"暴力执法""钱包执法"乱象,筑牢法治深圳的制度防线。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更是法治建设的示范城市。个别执法人员的任性妄为,不能代表深圳的法治底色;少数人的利益输送,更不能动摇深圳营商环境的根基。全体业主坚信,在纪委监委的公正调查与社会监督下,这场集违法强拆与公然盗窃于一体的恶性事件终将水落石出,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业主的合法权益必将得到维护,深圳的法治天空终将重归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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