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旅游文写道,1842年,在美国俄亥俄河流域的美景中,狄更斯见祭拜巨冢的印第安人麻木悲伤。同时,他看见了岸边森林里燃烧的巨树,感受到辛辛那提的美丽繁盛。
夜色昏沉,一片树荫覆盖的河岸下,船在昏沉中前进,走了许久,来到一片宽敞地带。那儿,大树正在燃烧,每一棵大枝和小枝,都在一片深红的火光中。微风吹动时,它们就像长在火里一样。这种光景,仿佛故事书里的魔林。狄更斯眼看着如此奇伟壮丽的巨物,在可怖地自消自灭,想到造化之功,要在这块地方重新扶植同样的巨物,不知道得多少年。
将来,新的树木一定会在这些老树的灰烬中扎下根,而那些离现代很遥远的移民迁客,仍旧要住在这渺无人迹的荒凉地方。他们住在远处城市的同类,现在也许还在浪涛滚滚的海洋底下潜伏待时,将读到稀奇古怪却非常古老的文字。说到原始森林,如何从来没经过刀斧砍伐;草树丛杂的地带,如何从来没经过人类的践踏。
半夜和睡眠,将这种种光景和感想都一齐泯灭了。
第二天早晨,阳光将一座热闹城市的房顶涂了一层金色。码头平滑广阔。汽船四围有别的船,有旗子,有转动的轮子,还有嘈杂的人声,像在四周一千英里以内,连一英寸荒凉或者静僻的土地都找不到。
辛辛那提是一个美丽的城市,车马欢腾,生意兴盛,人物熙攘。或红或白的房子整齐洁净,马路平坦光滑,便道都是发亮的砖。这座城市让人一见就起好感,就感觉舒服。
街道宽敞清爽,铺子极其可心,私人住宅秀雅整洁。人们广植花木,勤治庭园,使花木繁盛,庭园修洁,让街上行人爽心悦目。整个市区和郊区奥本山,都令狄更斯极其迷恋。市区坐落在小山环列地带的正中间,从奥本山看,呈现了一幅极美的图画,全城为之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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