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辛集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公告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报告》,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辛集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7日24时前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2025年11月20日24时前取得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且符合河北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提交申请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按照《河北省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关于调整2025年辛集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

关于调整2025年辛集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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