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天津新闻广播

近日,河西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河西美澳医院有限公司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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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河西美澳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和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河西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30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2313.24元。

二、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销售回流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之规定,河西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29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175.96元。

三、天津河西区济邦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河西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3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2879.6元。

四、天津河西康群门诊部(普通合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超量开药和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六)项、第(三)项、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河西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3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1512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