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闭环管理堵牢“不刑不罚”漏洞浙江三门:“内外双查”抓实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质量管控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龚婵婵 通讯员叶佳丽 梅子衿)近日,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收到相关行政机关反馈,此前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徐某某和张某某,现已被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2025年7月,该院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自查时发现,徐某某、张某某二人在被移送行政机关后,因户籍地均不在本地区,行政机关一直未作出行政处理。“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随即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协作配合机制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经过多轮沟通会商,最终与行政机关就案件管辖问题达成一致。”三门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林咸丰告诉记者,从通过案件内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到与行政机关会商整改,这起案件是该院实施“内外双查”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质效的一个缩影。

2025年以来,作为台州市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试点检察院,三门县检察院聚焦内部融合、强化外部衔接,以案件内部“质量检查”与外部“专项评查”为抓手,针对案件流转不规范、评查标准不一及行政执法部门无正当理由不予行政处罚等问题,构建了“内外双查”案件质量管控体系。

“我们围绕案件办理实践中常见、多发的问题,梳理出流程监控、质量检查、文书归档等3类25项评查要点。”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周珍珍介绍,“业务部门依据要点开展自查整改,案管部门随后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为统一案件移送及审查标准,该院还制定《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并自主研发行刑反向衔接智能管理平台。“平台可以对案件关键节点进行实时跟踪,并向承办检察官自主预警,有效防止超期移送、逾期回复等问题;同时能围绕评查要点开展智能分析,向案管部门精准提示风险。”周珍珍说。

针对个别不起诉案件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却未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该院积极推动该县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发《关于三门县行政执法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通过联席会议、专项评查等方式,强化案件移送、处罚标准及协同督办等方面的衔接,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规范办理。

“案件办结后,我们还会再通过‘回头看’了解行政机关是否作出相应行政处罚,通过‘评查—整改—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堵牢‘不刑不罚’漏洞。”林咸丰表示。

“内外双查”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推行以来,该院已累计整改案件移送滞后、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卡填录错漏等12类问题,开展流程监控20次,对专项评查中发现的无正当理由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整改完成率达100%。(龚婵婵 叶佳丽 梅子衿)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