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管支队持续推进非机动车乱骑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进一步降低非机动车致祸风险,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对近期查获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以此警示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

非机动车闯红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4日07时55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北陈公路出先晨路南约20米处,对当事人张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5日08时37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长涛路出兴纳路北约86米处,对当事人贾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0日10时48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长兴江南大道兴奔路路口,对当事人郭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18日13时57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长兴江南大道出新兴支路东约1米处,对当事人杨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2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6日10时04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长兴江南大道出兴甘路东约1米处,对当事人费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6日9时42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鳌山路鳌山支路路口,对当事人龚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03

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6日9时15分,交管支队民警在鳌山路鳌山支路路口,对当事人吴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首次违法),处以警告。

04

非机动车违法改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1日16时33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堡镇中路达山路路口,对当事人施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首次违法),处以罚款5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4日14时46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石岛路工农路路口,对当事人朱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首次违法),处以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