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 战海峰 法治日报通讯员 唐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是法定义务,既源于血缘亲情,更受法律刚性约束。尤其是对婴幼儿而言,父母的亲自照料与情感陪伴是其健康成长的保障。

李某和张某原系夫妻,两人于2023年年底离婚时约定不满一岁的孩子果果由两人轮流抚养,各自承担对应抚养期间花销,并且约定双方均不能将孩子送回老家让长辈抚养。但轮到父亲李某抚养时,他却将果果送回了外省老家,交给果果祖母照顾,张某得知后赶去带回了果果,其间,还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之后张某也并未亲自抚养,而是将果果交给了果果的外祖父母照料。

2025年6月,李某诉至重庆市长寿区法院,要求继续按照原约定轮流抚养孩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爱与母爱对孩子同等重要、不可缺失,李某和张某之前达成轮流抚养协议,说明双方也意识到孩子对父母的情感需要。果果刚满两岁,正是与父母培养良好亲子关系的关键期,因此轮流抚养模式更有利于孩子获得父母双方的关爱与照料,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结合果果的成长经历和父母的抚养条件,法院最终判决维持原约定,由李某和张某轮流抚养果果。

同时,考虑到李某、张某此前未履行亲自抚养义务且因抚养问题发生冲突的情况,法院特别通过“法官寄语”的形式,向双方释明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与责任,强调亲自抚养的重要性。为确保判决内容落到实处,法院还建立了定期回访机制,跟踪了解孩子的生活状况、父母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抚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承办法官刘婕说,离婚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逃避抚养责任,而是需调整抚养方式。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父母应摒弃个人矛盾与自私想法,以孩子的利益为先,自觉履行亲自抚养、悉心照料的法定义务,为孩子营造稳定、和谐、厚爱的成长环境。实践中,部分父母离婚后可能因矛盾纠纷或精力不足等原因,将抚养责任推给长辈,这既违背了法律规定的监护职责,更可能因隔代教育的局限性、亲子陪伴的缺失等问题,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