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2025年12月底,我省已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8座、历史文化街区82片、历史建筑4421处,历史建筑挂牌测绘建档完成率达98%。通过党建引领、机制探索、名录丰富、体系健全、监管强化五项关键举措,江西走出“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特色路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其街区保护利用做法已入选住建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相关经验在全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培训班上获专题分享。
历史建筑是地域文化的活态载体,江西始终将其保护传承作为重要工作。在党建引领方面,省住建厅持续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课程进党校,常态化举办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基层住建部门的保护意识与管理能力,为保护工作筑牢思想根基。
机制创新为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我省以九江国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为抓手,探索出台潜在历史建筑预保护、修缮等系列制度文件,在总结推广前两批省级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第三批省级试点申报,并不断完善《江西省历史建筑认定及保护修缮技术导则》,让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保护名录的持续丰富让更多历史遗存被“看见”。去年,龙南市成功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使全省省级名城数量增至8座;第七批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公布的4421处历史建筑中,98%已完成挂牌测绘建档,实现了历史建筑的精准化管理。
在体系建设与监管力度上,我省持续发力。一方面修改完善《江西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推动各市县加快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备案;另一方面,通过印发相关通知,督促各地在城市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中严守历史文化保护底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省住建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开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6件,协同保护历史建筑等相关遗存391处,形成监管合力。(王纪洪 记者 张宇)
(来源:江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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