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加勒比海的圣克罗伊岛高等法院收到一份特殊诉状,美属维尔京群岛把Meta告了。
这个人口不到11万的小岛,要跟市值超万亿美元的科技巨头掰手腕,案由是Meta故意从欺诈广告里赚钱,还系统性放任这些骗局在平台上传播。
这事儿听着就像蚂蚁撼树,但看完里面的料,你可能会觉得这蚂蚁手里握着把锤子。
起诉书写得很明白,核心指控就一条,Meta明知有些广告是诈骗,还照样收钱让它们上线。
这里面高风险诈骗广告更夸张,一年能带来70亿美元进账,这数据可不是瞎编的,路透社2023年11月的调查早就扒过。
那Meta是怎么让这些广告"合理"存在的?看广告审核机制就懂了。
平台设置了个"几乎确定"的封禁门槛,意思就是除非百分百认定是诈骗,否则先放着。
更绝的是"宽限期"操作,可疑广告能在平台上挂几天甚至几周才处理。
本来想,这可能是技术没跟上?但后来发现,这分明是商业模式设计诈骗者靠广告骗钱,Meta收广告费,用户成冤大头,三方"共赢",就是苦了那些被骗的人。
这种操作本质上就是在法律风险和商业利益间走钢丝。
广告审核系统又不是没能力识别骗局,毕竟AI连你明天想吃啥都能猜,识别个诈骗广告还不简单?但识别了就意味着少赚钱,所以才搞出这么套"精准放水"的机制。
Meta当然不能认。
发言人安迪·斯通出来说,这诉讼纯属没根据,公司一直在积极打击诈骗广告,还拿用户举报减少的数据说事儿。
但问题是,举报少了是真的骗子少了,还是用户被骗怕了懒得举报?这就不好说了。
它是美国领地,既能用联邦消费者保护法,又能避开联邦机构可能有的政治压力。
他们援引的1973年维尔京群岛消费者保护法,可比某些联邦法律管得更宽。
这种"曲线救国"的起诉策略,让Meta想靠《通信规范法》第230条豁免权脱责,恐怕没那么容易。
除了广告诈骗,案子还扯出儿童保护的事儿。
之前Meta的AI聊天机器人跟未成年人互动,政策上有漏洞,被政府批"危险且误导性"。
本来这事儿不算大案,但结合广告欺诈来看,就显得Meta在用户保护上有点"双标"对赚钱的广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可能惹麻烦的儿童政策才后知后觉改。
其实Meta这事儿不是个案,是整个互联网广告行业的通病。
算法天生逐利,谁点击多、转化高就推谁。
问题是,诈骗广告往往比正规广告"吸睛",点击率高得离谱。
算法只认数据,哪管广告合不合法?所以"有效"和"合法"在这里就成了对立面。
法律责任边界也模糊得很。
以前平台总拿第230条说自己只是"管道",不用对内容负责。
但这次不一样,起诉方说Meta是"明知故犯还获利",这就有点"共谋"的意思了。
如果法庭认了这个理,以后平台再想甩锅可就难了。
监管层面更是跟不上趟。
2023年底美国国会议员就给联邦监管机构写信,说Meta的广告问题可能涉及证券欺诈,因为它没如实披露这些灰色收入对财务的影响。
国际上,欧盟的数字服务法案倒是管得严,但美国本土还在吵来吵去。
如此看来,不是没人想管,是旧规则套不住新问题。
这案子最大的意义,是把科技巨头那些"藏着掖着"的灰色收入摆到了阳光下。
164亿不是小数目,相当于很多小国家一年的GDP了。
当平台把商业利益凌驾于用户保护之上,所谓的"科技创新"就变了味。
未来怎么弄?要么法庭判Meta赔钱整改,逼着行业改商业模式,要么监管赶紧跟上,别让法律总在技术后面追。
说到底,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平台赚了钱,就得担起该担的责任。
不然今天是维尔京群岛起诉,明天可能就有更多"小岛"站出来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凭啥让你靠骗来的钱发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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