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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淮南”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被处以罚款44.00350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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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处罚事由是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于2009年-2013年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了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寿县炎刘镇石吴路东侧、移民街北侧)的门诊楼、影像中心楼、住院楼及食堂(均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总计8642.87㎡)。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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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建法〔2012〕99号)文件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寿县城市管理局(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是一家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的事业单位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涉诉关系9条,开庭公告2条。

来源:凤凰网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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