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真的是典型的“赢了口气,输了法理”!2026年1月4日,湖南湘潭一家超市老板,遇上了个执着到离谱的小偷——这人居然连续7次光顾超市,每次专偷饮料,单次数额不大,可架不住贼心不死,把老板折腾得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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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无可忍的老板,干脆蹲守了整整两天,终于把再次出手的小偷当场抓了现行。怒火上头的他,直接抄起木棍把小偷按倒在地一顿打,出了积攒多日的恶气。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小偷被打成了轻伤,这事儿一下子就变了味。
警方介入调查后,给出的处理结果让不少人直呼“没想到”:小偷因为两年内7次盗窃,已经构成多次盗窃,妥妥的刑事犯罪,警方直接刑事立案;而打人的老板,因为在小偷被控制后仍动手致其轻伤,不属于正当防卫,被另案调查,大概率要面临治安拘留,搞不好还得承担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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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的法律界限其实很清晰,不少律师也出来科普:根据《刑法》第264条,只要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不管偷的东西值多少钱,都构成盗窃罪,最高能判3年有期徒刑。就这个小偷7次偷饮料的行为,基准刑大概在6个月到1年,要是认罪认罚,可能会从轻处理。
而超市老板这边就亏大了,本来是妥妥的受害者,结果一时冲动动手打人,性质就变了。小偷被按倒后已经停止了侵害,这时候再殴打致其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了。如果是轻伤一级以下,大概率是治安拘留加罚款;要是能和小偷达成和解,才有可能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
这事传开后,网友们也吵翻了,有人替老板抱不平:“偷了7次太气人,换谁都忍不住”,也有人清醒地指出:“再生气也不能动手,法律不支持以暴制暴”。
说到底,小偷固然可恨,7次盗窃已经踩了刑事红线;但老板的冲动也给自己惹了麻烦,本来占理的事,硬是变成了“双方都要担责”的局面。遇到盗窃这种事,还是得第一时间报警,靠法律维权才是最靠谱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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