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宁波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甬金复〔2025〕330号)。宁波金融监管局已核准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宁波银行表示,自2025年12月31日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文件相应废止。丁元耀、鲍明伟、俞德昌、周士捷、庄晔、陈锦晓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均已确认与公司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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