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正义,还算正义吗?
2025年12月31日,河南许昌襄城县库庄镇村民林印水,终于接到了襄城县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这意味着,此前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的他,彻底洗清了罪名,重获清白之身。
无罪一身轻。
这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奔走多年的农民,在2026年新年来临之际,终于可以挺起胸膛,畅快地呼吸自由的空气了。
林印水曾在许昌市襄城县的库庄镇有一处3间房的院落。2011年,襄城县城中村改造工程启动,他名下这处院落被划入征收范围。同年10月,其亲属与河南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以房屋面积置换安置房,且在安置房建成前,每月发放400元临时安置费。
然而,协议签订、房屋拆除后,安置房却迟迟没有音讯。
14年光阴流转,林印水不仅等到安置房,当年房开公司承诺应按时发放的过渡费,也在2016年戛然而止。
为了讨要说法,2023年,林印水多次与其他村民一同踏上信访之路。彼时,库庄镇政府工作人员谢某某、郑某某为了平息信访事态,以过渡费的名义向林印水支付了14000元。
然而令林印水始料未及的是,这笔他自认应得的钱款,竟成了一场横祸的导火索。
2024年3月29日,襄城县公安局以林印水强拿硬要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对他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一个月后,林印水被取保候审。但在2025年4月,林印水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开庭前,他被再次收押。
直到2025年7月8日,此事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发了许昌市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林印水才得以再次取保候审。
2025年12月25日,襄城县法院出具《刑事裁定书》,称襄城县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
数日后的31日,襄城县检察院向林印水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为这场持续近两年的农民维权风波画上了句号。
一个农民,因城中村改造房屋被拆,14年未能得到妥善安置;后来,只因他坚持维权,竟然被错误羁押了4个多月。这种荒唐的事,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发生,真的很令人匪夷所思。
如今,法律虽然还了林印水的清白,可这件事留下的思考,却远未结束。
勇哥评说不禁要问,为什么农民的维权之路总是如此艰难,甚至还他们要以失去自由为代价?
在林印水的错案中,如果当初没有媒体的报道与跟进,那林印水这份迟到的正义,还会降临到他身上吗?
这迟来的正义,究竟还算不算正义?
林印水身上的冤屈如今已经洗刷干净,可当初指控他强拿硬要、对他作出错误羁押的相关人员,是否应该被追责?
林印水的家人对媒体说,他们将就林印水被错误羁押了那么长时间提起国家赔偿。
但一个尖锐的问题摆在公众面前。
为何每一起冤假错案落幕之后,承担赔偿责任的往往是国家,而非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始作俑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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