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79年的那个秋天,我的人生被一场瓢泼大雨彻底冲刷。

父母去世,唯一的弟弟卷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那份薄薄的田产地契,只留给我山脚下一间四面漏风的茅草屋。

我在山脚的泥泞路边,捡到了一个比猫崽叫声还微弱的女婴。那一刻,我这个被全世界抛弃的人,第一次感觉自己被需要了。

于是,我,陈实,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做了一生中最富有的决定——收养她。我给她取名,陈念。

二十二年,七千多个日日夜夜,我用我粗糙的双手和弯曲的脊梁,为她撑起了一片天。

然而,就在我以为这份朴素的幸福将伴我终老时,二十二年后,一辆黑得发亮的路虎车停在了我家门口。

车上走下来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她径直走到我面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我这个满身油污的糟老头子,失声痛哭,说她是我女儿的亲生母亲。

那一刻,我用二十二年建立起来的世界,开始剧烈地摇晃。

01

1979年,我二十九岁。在山村里,这个年纪还没成家的男人,脊梁骨都会被人戳断。

父母在一场意外中双双离世,丧事办完没多久,我那自小就机灵的弟弟,便领着他刚过门的媳妇,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

父母攒了一辈子的几百块钱、几张粮票,甚至连那台还能出声的半导体,都被他塞进了包袱。

临走前,他站在院子里,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扔给我一把生了锈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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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这山脚下的老屋就留给你了,也算给你个遮风挡雨的地儿。城里活路多,我们就不在这穷地方耗着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仿佛是一种恩赐。可我知道,那所谓的“老屋”,是我爷爷辈留下来的茅草房,早已破败不堪,冬不挡风,夏不遮雨,村里人宁可把柴火堆在那,也不愿住进去。

我没说话,只是麻木地看着他们消失在村口。回到父母留下的空荡荡的屋子,我才发现,连炕上那床半新的被褥也不见了。那一刻,我真真切切地成了孤家寡人。

我搬进了那间茅草屋。屋里只有一口豁了口的铁锅,一张吱呀作响的木板床,和一条散发着霉味的草席。风从墙壁的缝隙里灌进来,呜呜地哭,像是在嘲笑我的窘迫。白天,我去给人帮工,换点粗粮;晚上,就着昏暗的煤油灯,影子被拉得老长,孤单得像个鬼。

村里人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鄙夷。媒婆再也没踏进过我的门槛,连那个以前总跟在我身后,流着口水的傻丫头,她娘见到我,都赶紧把她拽回家,嘴里嘟囔着:“嫁谁也不能嫁给陈实,那是把闺女往火坑里推。”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会这样了。像路边的野草,无人问津,自生自灭。

直到那天下午。天色阴沉得像一块脏抹布,乌云压得很低,眼看一场大雨就要砸下来。我急着去后山多砍点柴,免得雨天没柴烧。刚走到山脚的拐角处,一阵微弱得几乎听不见的哭声,像细针一样扎进了我的耳朵。

我循着声音,在及膝的草丛里拨开一看,心猛地揪紧了。

那是一个婴儿,一个被遗弃的女婴。她被一块早已湿透的破布包裹着,小脸冻得青紫,嘴唇发乌,哭声断断续-续,随时都会断气。她的身边,连一张写着生辰八字的纸条都没有。显然,这是一个被彻底抛弃的生命。

我愣住了。我自己的生活已是一团乱麻,我连自己都喂不饱,怎么可能再去养活一个孩子?理智告诉我,把她送到镇上的福利院,是最好的选择。

可当我弯下腰,准备抱起她时,她那冰冷的小手,却下意识地抓住了我的手指。那是一种怎样微弱却又执着的力量啊!仿佛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她的眼睛紧闭着,长长的睫毛上挂着雨珠,像两把破碎的小扇子。

那一瞬间,我看到了我自己。一个同样被抛弃、在绝望中挣扎的灵魂。

我脱下身上唯一还算干爽的粗布褂子,小心翼翼地将她裹紧,抱在怀里。她的身体那么小,那么轻,却又那么重,重得像一座山,压在了我的心上。

我抱着孩子跑回村里,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全村。村长吧嗒着旱烟,重重地叹了口气:“陈实啊,你糊涂啊!这来路不明的孩子,万一有什么毛病,你怎么养?再说,你一个光棍,带个女娃,以后名声还要不要了?”

邻居张婶也劝我:“你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再添张嘴,是想饿死不成?赶紧送走,就当没见过!”

他们的劝说,句句在理。可我低头看着怀里这个小小的生命,她似乎感受到了温暖,竟不再哭了,只是把小脸往我怀里蹭了蹭。我的心,一下子就软得一塌糊涂。

“我不送。”我抬起头,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我爹妈走了,弟弟也走了,这世上就剩我一个人。现在老天爷给我送来一个,我就不能再让她也变成一个人。”

当晚,我在那口破锅里,用省下来的米熬了浓浓的米汤,用勺子一点一点,喂进了她的小嘴里。看着她贪婪地吮吸着,我这个快三十岁的男人,第一次流下了滚烫的眼泪。

我给她取名叫“陈念”。思念的念,信念的念。我希望她能记住这份相遇,也希望她能成为我活下去的信念。从那天起,我不再只是陈实,我还是陈念的爹。我那间破旧的茅草屋,也终于有了家的味道,有了烟火气,有了牵挂。

02

村里的日子虽然清贫,但有陈念在,我的生活便有了奔头。

我把茅草屋修了又修,用黄泥糊住了墙缝,用捡来的油毛毡盖住了屋顶。白天我下地干活,就把陈念放在田埂边的背篓里,她不哭不闹,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个世界。晚上,我抱着她,给她唱不成调的歌谣,看着她在我怀里安然入睡。

然而,随着陈念一天天长大,新的焦虑开始啃噬我的内心。村里的小学,只有一个年迈的民办教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不止一次听到村里人说:“女娃子,认得几个字就行了,读那么多书有啥用?还不是要嫁人。”

我不能让我的念念也走这样的路。她是我从绝望里捡回来的宝贝,我得给她最好的。

于是在陈念四岁那年,我做出了一个让全村人都无法理解的决定:去城里。

我变卖了那间茅草屋和少得可怜的家当,换了十几块钱。用一根扁担,一头挑着我们所有的行李——一床破被褥和一口锅,另一头挑着一个大竹筐,里面坐着我的女儿陈念。我就这样,背着她,一步一步走出了生我养我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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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繁华让我眼花缭乱,也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渺小。我们无处可去,最终在城市边缘的“城中村”租下了一间最便宜的小隔间。

那房间小得可怜,只能放下一张床,阴暗潮湿,终日不见阳光。但对我来说,只要能和念念在一起,哪里都是家。

为了生存,我什么活都干。去建筑工地搬砖,去饭店后厨洗碗,去废品站分拣垃圾……工友们笑我“妻管严”,干活还带着个“拖油瓶”。我从不辩解,只是在休息时,从怀里掏出凉了的馒头,先掰一半大的给念念,看她小口小口吃得香甜,我觉得比什么都满足。

念念很懂事,她从不吵着要新衣服,也不羡慕别的孩子手里的零食。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趴在小窗户边,等我下工回家。

每次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打开门,她都会像一只小燕子一样扑进我怀里,用她的小脸蹭我满是灰尘的脸颊。

“爸爸,你回来啦!”那一声清脆的呼唤,是我一天中最动听的音乐。

日子在艰难中缓缓流过。很快,念念到了上学的年纪。我用攒了很久的钱,让她上了附近一所还算不错的民办小学。

开家长会那天,我特意洗了头,换上了最干净的一件衣服,可站在那些穿着体面、谈吐优雅的家长中间,我依然像个异类。我身上的汗味和泥土味,与他们身上的香水味格格不入。

老师在讲台上表扬陈念聪明、懂事,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可散会后,我无意中听到几个家长在窃窃私语。

“那个就是陈念的爸爸?看着像个捡破烂的。”

“听说是单亲,孩子妈跑了。”

“唉,可惜了那孩子,摊上这么个爹,以后能有什么出息。”

那些话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陷进掌心。我第一次感到如此强烈的自卑和无力。我可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但我不能忍受我的女儿因为我而被人看不起。

冬天来了,城里的冬天比乡下更冷。我看到别的孩子都穿上了漂亮的棉衣和毛衣,而念念还穿着我给她改的旧衣服,袖口都磨破了。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我从废品站捡回几根被人丢弃的毛衣针,又去市场上买了最便宜的毛线。

我一个大男人,两只长满老茧的手,笨拙地学着织毛衣。白天干活,晚上就在那盏昏黄的灯下织。不知被针扎了多少次,拆了多少回,一个月后,一件歪歪扭扭、针脚粗细不一的红色毛衣终于完工了。

我把它拿给念念,心里忐忑不安,生怕她会嫌弃。

念念接过毛衣,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她把毛衣紧紧抱在怀里,仰起小脸,用无比认真的语气对我说:“爸爸,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衣服!比商店里卖的都好看!”

她穿上那件大小并不完全合身的毛衣,在小屋里不停地转圈,脸上洋溢着我从未见过的骄傲和喜悦。

那一刻,我所有的辛苦、委屈和自卑,都被她灿烂的笑容融化了。我知道,我给她的不是一件毛衣,而是一个父亲笨拙却全部的爱。而她,也用她纯真的心,给了我最珍贵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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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转眼,陈念六岁了。她像一棵顽强的小草,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努力地生长。可生活的重压,却像一块越来越重的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那一年,我所在的工地出了事故,我为了躲避掉落的钢筋,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腿。

工头赔了点钱,就把我打发了。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只能躺在床上,无法出去打工。我们本就拮据的生活,瞬间陷入了绝境。房东开始催租,我们的饭桌上,也从偶尔能见到的一点肉末,变成了清一色的水煮白菜。

就在我焦头烂额之际,十年未见的弟弟和弟媳,竟突然找上了门。他们穿着时髦的衣服,手里提着各种营养品,与我们这间陋室格格不入。

弟弟看着我打着石膏的腿,故作关切地叹了口气:“哥,你说你这是何苦呢?当初留在村里,安安稳稳的,哪会受这份罪。”

弟媳则拉着在一旁安静写字的念念,假惺惺地夸赞:“哎哟,这丫头长得真水灵。可惜啊,不是我们陈家的种。”

他们一唱一和,终于图穷匕见。弟弟给我点上一根烟,语重心长地说:“哥,你都快四十了。爸妈临死前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一直念叨着要你传宗接代,给陈家留个后。你现在为了个捡来的丫头,把自己弄成这样,值得吗?”

他告诉我,他们托人给我物色了一个相亲对象,是隔壁县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带着个儿子,家里条件不错,只要我肯“嫁”过去,不仅生活有了着落,陈家的香火也续上了。

“传宗接代”、“爸妈的嘱托”,这几个字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了我的心上。我仿佛又看到了父母临终前,拉着我的手,满是期盼又担忧的眼神。是啊,我是陈家的长子,我不能让陈家绝后。

我看着骨瘦如柴的念念,再看看自己这条不争气的腿,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淹没了我。或许,弟弟说的是对的。我给不了念念好的生活,只会拖累她。把她送走,我去过“正常”的生活,对我们俩,都是一种解脱。

我的心,在那一刻动摇了。

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我像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行尸走肉,同意了。弟弟很高兴,约好了第二天就去相亲。

第二天一早,我给念念穿上她最喜欢的、我织的那件红色毛衣。我对她说:“念念,爸爸带你去个好地方。”

念念开心地拍着手,以为我要带她去公园。我牵着她小小的手,每走一步,心都像被刀割一样。我们坐公交车,来到了城市的另一头,那里有一家孤儿院。

我指着孤儿院的大门,对她说:“念念,你在这里玩,爸爸去给你买糖吃。”

我跑去小卖部,买了一大把她最爱的大白兔奶糖,塞到她手里。然后,我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声音颤抖地对她说:“你……你到那块石头后面坐着,把糖吃完。等糖吃完了,爸爸就回来了。记住,不许乱跑。”

念念乖巧地点点头,大眼睛里满是信任。她攥着那把糖,一步一回头地走到了石头后面。

我转过身,不敢再看她。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我告诉自己,这是为她好,她会在孤儿院里得到更好的照顾,会有新衣服穿,会有肉吃。而我,也该去完成我作为儿子的“使命”。

我坐上了去往相亲地点的公交车。车窗外的景象飞速倒退,我的脑子里却一遍又一遍地回放着和念念在一起的六年。她第一次喊我“爸爸”,她穿着我织的毛衣转圈的笑脸,她在我怀里熟睡的模样……这一切,都比我那模糊的“传宗接代”的责任,要清晰千百倍。

车子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亮了。我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突然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击中了我:我他妈的在干什么?

没有念念,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就算我有了儿子,续上了香火,可那颗空了的心,谁来填补?我的家,我的信念,我的全世界,不就是那个正坐在石头后面,傻傻等我回去的小女孩吗?

“停车!我要下车!”我像疯了一样冲到车门口,不顾司机和乘客的咒骂,在车门打开的瞬间就跳了下去。

我什么都顾不上了,抛弃了那个所谓的“未来”,抛弃了弟弟弟媳的安排,也抛弃了那沉重的“家族使命”。我疯了一样,逆着人流,朝着孤儿院的方向狂奔。我的腿伤还没好利索,每跑一步都钻心地疼,可我感觉不到。我只怕,我怕我回去晚了,她就不见了。

当我气喘吁吁地跑到那块大石头后面时,心跳几乎停止了。

念念没有哭,也没有闹。她靠在冰冷的石头上睡着了,小小的身体缩成一团,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她的那只小手里,紧紧地攥着那一把大白兔奶糖,一颗,都还没舍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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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在等我,她相信我一定会回来。

我“扑通”一声跪倒在她面前,伸出颤抖的手,轻轻抚摸她冰凉的小脸。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我抱起她,用尽全身的力气。

“念念,对不起……爸爸错了……爸爸再也不离开你了,永远不。”

怀里的她动了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是我,露出了一个安心的微笑,又沉沉睡去。

那一刻,我做出了人生中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决定:从今往后,我的世界里,只有陈念。她就是我的家人,我的血脉,我的一切。

04

从孤儿院回来的那天起,我仿佛获得了新生。我不再为自己的身份和未来感到迷茫,我的整个生命,都有了一个清晰而坚定的目标:让我的女儿,好好地活,有尊严地活。

为了撑起这个家,我一个人打三份工。清晨,天还没亮,我就去给早餐店送豆浆;白天,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当搬运工,汗水浸透了我的每一寸衣衫;晚上,我再去大排档帮人洗碗刷盘子,直到深夜才拖着灌了铅一样的双腿回家。

日子很苦,但我心里是甜的。每次拿到微薄的薪水,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给念念买学习资料,给她买一点点她爱吃的零食。看着她一天天长大,成绩单上的名次越来越靠前,我觉得自己所有的付出,都开出了最美的花。

时光荏苒,一晃二十二年过去。我从一个三十岁的壮年,变成了一个年过半百、头发花白、腰背佝偻的小老头。而我怀里那个嗷嗷待哺的女婴,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明眸皓齿的大姑娘。

2001年,念念迎来了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道坎——高考。

考试那几天,我比她还紧张。我没有去考场外等,怕给她压力。我在家,用心地为她准备饭菜。考试的最后一天,我特意去市场买了最好的面粉和两根大骨头,熬了一上午的浓汤,给她做了一碗“必胜面”。我在面里卧了两个圆圆的荷包蛋,寓意着“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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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从考场出来,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她看到那碗面,眼睛一下子就红了。“爸,您辛苦了。”

吃完面,她放下碗筷,认真地对我说:“爸,考完了,我想去找份暑期工,给您分担一点,也为自己挣点学费。”

我立刻板起脸:“不行!你辛苦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考完,就该好好休息。钱的事,你不用操心,爸有。”

这是我们父女俩少有的争执。最后,她拗不过我,只好作罢。但看着她懂事的模样,我心里既欣慰又心疼。

查分那天,我们俩守在电话机旁,手心都是汗。当电话那头报出分数时,我们都愣住了。念念的分数,竟然是全省的文科最高分——省状元。

这个消息像一颗炸弹,在我们这个小小的出租屋,在我们生活的这片老旧的社区里炸开了。街坊邻居、学校老师,都涌到我们家来道贺。我激动得手足无措,只会一个劲地说“谢谢,谢谢”。我拿出所有的积蓄,在附近的小饭馆摆了几桌酒,宴请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酒席上,我看着被众人围绕、自信而美丽的女儿,忍不住老泪纵横。二十二年的含辛茹苦,在这一刻,都化作了无上的荣耀和满足。念念选择了京市最好的大学,她的人生,即将展开一幅无比灿烂的画卷。

然而,就在我们还沉浸在喜悦中时,一场谁也未曾预料到的风暴,悄然而至。

那天下午,一辆我只在电视上见过的、黑得发亮的“路虎”车,缓缓地开进了我们狭窄的巷子口,引来了所有人的围观。车门打开,一个穿着精致套装、气质雍容的贵妇走了下来。她径直穿过人群,目标明确地走到了我们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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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看到我时,她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而当她的目光落在念念身上时,她再也支撑不住,“扑通”一声跪倒在我面前,泪水瞬间决堤。

“我……我终于找到你们了……”她泣不成声,声音嘶哑。

我和念念都惊呆了。贵妇抬起头,目光死死地锁住念念的脸,哽咽着说:“孩子……我是你妈妈……我是你的亲生妈妈啊!”

她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一个尘封了二十二年的故事。当年,她们家因为一些复杂的政治原因被迫害,在逃难的路上,她刚出生的女儿突发高烧,生命垂危。为了不让孩子跟着自己送死,她只能狠心将孩子放在路边,希望能有善良的人家收养。这些年,她和丈夫一直在寻找女儿的下落。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她拿出了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眉眼间,和念念小时候竟有七八分相似。她还拿出一份亲子鉴定报告,以及一张五十万的银行卡。

“大哥,这是我们给您的补偿。”她哭着对我说,“我知道,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您二十二年的养育之恩。但求求您,把女儿还给我吧。我们能给她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未来。”

五十万,那是我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天文数字。可我的心,却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住,痛得无法呼吸。

念念早已泪流满面,她死死地抱着我的胳膊,拼命摇头:“我不走!我没有妈妈,我只有一个爸爸!我哪儿也不去!”

看着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我的心碎了。我何尝想让她走?可理智却在疯狂地叫嚣:陈实,你不能这么自私!你已经老了,你还能给她什么?跟着亲生父母,她能上最好的大学而不用担心学费,她能出国留学,她能拥有你永远给不了的锦绣前程。

爱,有时候不是占有,而是成全。

我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掰开念念紧抓着我的手。我转过身,第一次对她露出了无比冰冷和陌生的面孔。

“你必须走!”我冲她大吼,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她发火,“我养你这么大,不是让你跟着我这个糟老头子继续受苦的!你的亲生父母来找你了,他们能给你好日子过,你还赖在这里干什么?”

“爸……”念念不敢相信地看着我,眼里的光一点点熄灭。

“别叫我爸!”我狠下心,说出了这辈子最违心、最残忍的话,“我不是你爸!我只是个捡破烂的!现在你亲爹亲妈有钱,你该回你自己的家了!走!马上给我走!”

说着,我用力推了她一把。她踉跄着后退几步,跌倒在地上。那眼神,充满了绝望和不解。

她的亲生母亲上前扶起她,哭着劝她。最终,念念被半拖半抱地塞进了那辆豪华的路虎车里。车子发动时,我看到她趴在车窗上,拍打着玻璃,无声地对我喊着“爸爸”,那张泪流满面的脸,成了我后半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车子开走了,带走了我的全世界。我站在原地,像一尊石像,直到再也看不见车的影子。周围的邻居都在叹息,没有人知道,我挺得笔直的脊梁后面,那颗心,已经碎成了齑粉。

我没有要那五十万。我只是,失去了我的女儿。

05

念念走了。我的世界,瞬间从喧嚣的夏日,跌入了万籁俱寂的寒冬。

那间小小的出租屋,一下子变得空旷得可怕。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气息,书桌上,还摆着她的课本。我每天做的第一件事,不再是给她准备早餐,而是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发呆。

起初,她每周都会给我写信。信里,她小心翼翼地问我,是不是还在生她的气,问我腿还疼不疼。她描述着京市的高楼大厦,描述着大学里有趣的课程和同学,但信的结尾,总会写上一句:“爸,我想你了。”

每一封信,我都翻来覆去地看,看得字迹都模糊了。我不敢回信,我怕我的只言片语会成为她回来的理由,我怕自己会忍不住说出“回来吧”。我只能通过她留给邻居的电话,悄悄打听她的近况。

后来,信渐渐稀少了,从一周一封,变成了一个月一封。再后来,信停了,只剩下每年过年时,一通简短而客气的电话。电话里,她会问我“身体好吗”,我会回答“挺好”;她会说“钱够用吗”,我会回答“够用”。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也隔着一层看不见的隔阂。我知道,她有了新的生活,新的圈子,她正在离我远去。

我拒绝了所有给我介绍老伴的好意。我的心,已经被一个叫陈念的女孩装满了,再也容不下任何人。我一个人守着那间空屋子,守着那些泛黄的信件,像一个执拗的守墓人,守着我和女儿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又过了几年,我年纪大了,干不动重活了,就用攒下的一点钱,在镇上支了个小摊,卖炸串。每天,我在油烟缭"袅中,看着人来人往,日子过得麻木而平静。

那天,又是一个普通的傍晚。我正低着头,熟练地给一串年糕刷上酱料。一个有些迟疑的脚步声,停在了我的摊前。

“老板……”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响起。

我的心没来由地一颤,但并没有抬头。这些年,总有些瞬间,我会把某个路人的声音错当成是她。

“老板,”那个声音又响起了,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我想……买串。”

我嗯了一声,依旧低着头,问:“要什么?”

预想中的回答没有传来,世界突然安静了。我有些不耐烦地抬起头,准备催促。

就在我抬头的瞬间,一只白皙、修长的手伸到了我的面前。那只手,和我这双布满烫伤和老茧、沾满油污的手,形成了无比鲜明的对比。

而在那只手的掌心里,安安静静地躺着一颗糖。

一颗大白兔奶糖。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停滞了。时间仿佛倒流回了十几年前那个阴冷的下午,在孤儿院门口,那个攥着满手糖果,一颗也舍不得吃的小女孩。

我顺着那只手,缓缓地向上看去。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穿着得体、气质文雅的年轻女子。她不再是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但那双眼睛,那双像极了天上星辰的眼睛,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此刻,那双眼睛里蓄满了泪水,正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她的嘴唇在颤抖,好半天才发出声音,带着浓重的哭腔,小心翼翼地问我:

“老板……我……我可以用这颗糖,换一串我最爱吃的炸年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