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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学府,苒苒风华。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府,始终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法治人才。2026年,学校在延续多学科协调发展格局的基础上,积极响应时代需求与国家战略布局,对博士研究生招生体系进行重要优化与拓展

中国政法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已开始报名。本次招生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国家安全学院正式招收国家安全学博士研究生,呼应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化落实;法学院、商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及法律博士项目分别增设“人工智能法”、“出口管制项目”、“数字纪检监察”、“科技法治”等前沿方向,直面数字时代与科技革命的法治新命题;涉外法治方向首次设立海南专项招生计划,旨在依托海南自贸港的开放平台,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这些改革不仅展现了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教育与研究领域的引领性探索,更体现了学校“致力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追求。开拓法学前沿,服务国家战略!

院校简介:

- 巍巍学府,苒苒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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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缩写为CUPL。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三校政治系、法律系和辅仁大学社会系合并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重镇”,尤其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个高校“立法联系点”。学校全面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每年通过各类合作交流项目派出千余名师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聘请数百名长短期外国专家来校讲学,培养国际型人才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PART 01

学校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学生18246人,其中本科生9992人、硕士研究生6534人、博士研究生1720人;专任教师1028人,其中教授336人、副教授392人,博士生导师301人、硕士生导师816人,博士学位获得者占比达90%。(截至2024年9月)。

学校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PART 02

王牌专业

法大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等共22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学校多个一级学科参评并上榜,其中法学进入A+档。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学科实力在全国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在2025年软科(Shanghai Ranking)发布的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校法学学科以1494的总分蝉联全国第一,至此已实现该榜单的“七连冠”。

PART 03

优秀人才培养

法大的校训为“厚德、明法、格物、致公”。这八字校训深刻诠释了法大人的精神追求:砥砺崇高品德,精通法学精髓,探究事理真知,恪守公平正义。人才培养目标是坚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高尚道德情操、扎实理论功底、卓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毕业后在各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等领域均有较好的发展。

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30多万人。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

注·以上学生、教师基础数据截至2024年9月,其他数据截至2025年1月。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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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2026 年博士

研究生招生章程

PART 01

招生方式

2026 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均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即考生提交材料申请,学校组织材料审核、考试等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生。

本科直博:面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

硕博连读:面向本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招生。

PART 02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术学位专业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专业学位只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部省合建等专项计划及专业目录中标注导师组的专业(方向)的考生, 申请报名时,只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不报考导师,通过考核被拟录取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除特别说明外,《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PART 03

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就业方式)

根据就业方式,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自主就业。计划离职入学就读,毕业后再自主就业的在职人员,应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定向就业协议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地区)工作。计划毕业后去定向单位(或地区)工作的在职人员,应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报考我校法律、翻译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

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可以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相关要求进行选择。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部省合建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来 自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的教师外,录取学术学位定向就业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博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10%。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慎重 、准确选择学习方式和报考类别(就业方式),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PART 04

普通招考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办法。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 申请人所获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 申请人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人本(专)科、硕士研究生专业之一,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或相近学科。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范围、报考新兴交叉学科的条件详见各学院招生实施办法。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二)法律、翻译专业学位申请条件

法律、翻译专业学位的申请条件详见招生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办法。

PART 05

普通招考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专家推荐信》两封(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模板),须由两名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复印)。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或培养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开学报到日为准]补交)。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不少于3 个月),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按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6.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就读国(境)外学校不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者不必提交开题报告或硕士学位论文。

7.至少 1 项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

8.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 5000 字。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 已有研究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9.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 申请人还应提交报考学院或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外语水平证明等),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办法。报考法律博士、翻译博士的考生,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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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6

普通招考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交真实申请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 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学校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批次开展。

第一批次报名(秋季学期)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 月10 日。非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第一批报名。

第二批次报名(春季学期):2026 年 3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第二批报名,不包括报考法律博士涉外法治(海南)方向的考生。

2. 报名网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 。

3. 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 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未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是否获得综合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4. 考生须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提交身份证件、学籍学历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 申请人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的次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 EMS 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办法。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部省合建等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相应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名和提交材料,逾期不可补报名和提交材料。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2. 重复报名者,以网上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3. 考生身份证、户 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4. 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5.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 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PART 07

普通招考材料审查

报名截止后,各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试的申请人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公布结果。

第一批结果公布时间:拟定 2026 年1月下旬。

第二批结果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PART 08

普通招考综合考试

第一批报名考生的考试时间:2026年3月。第二批报名考生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综合考试报到时须携带《综合考试通知书》和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综合考试内容:

1.外语笔试考核,主要考查外语综合能力,包括词汇、语法、阅读、翻译及写作能力,考试难度参考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小语种参照执行);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科目详见各学院招生实施办法。

考生综合考试总成绩由外语笔试考核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按比例组成。

PART 09

普通招考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考生的综合考试总成绩及综合表现择优录取。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总成绩中的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外国语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PART 010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PART 011

学费与学制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分为3年、4年和5年,学费标准以人民币计价。学制及学费标准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标准执行。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1.0 万元/年/生

除培养方案另有规定的外,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本科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硕博贯通培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从硕士研究生入学起算)。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法律:基本学制3年,学费 9.8 万元/年/生。

翻译:基本学制3年,学费 6.0 万元/年/生。

PART 012

奖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

查询学生工作部 站“资助管理-规章制度”栏目。

PART 013

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

学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地点包括北京昌平校区、北京海淀校区和海南国际学院(海南省陵水县)。

学校可根据各地办学条件、功能定位、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对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等进行调整,具体培养地点和住宿安排以实际教学、住宿安排为准。

PART 014

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位证书

PART 015

信息发布等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三)各招生学院网站

教学机构/科研机构

(三)有关材料发放

报名、考试通知、考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寄发。

(四)其他事项

1.对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招生学院提出异议申请。对招生学院的答复或异议处理不服的考生,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3.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作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202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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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招生实行先录取后选导师方式,即部分专项计划实行先录取后选导师的方式。考生申请报名时,只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不报考导师,通过考核被拟录取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如下。

001 法学院

030101(学术学位)法学理论

01(全日制) 法哲学

02(全日制) 法学方法论

03(全日制) 人工智能法

030102(学术学位) 法律史

01(全日制) 中国法制史

02(全日制) 中国法文化史

030103(学术学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全日制) 宪法学

02(全日制) 行政法学

03(全日制) 党内法规

04(全日制) 体育法学

030110(学术学位) 军事法学

01(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0301Z5(学术学位) 法与经济学

01(全日制) 法律与金融

02(全日制) 市场与监管

0301Z9(学术学位) 法律职业伦理

01(全日制) 法律职业伦理基本理论

02(全日制) 律师事务所管理

002 民商经济法学院

030105(学术学位) 民商法学

01(全日制) 民法学(含罗马法)

02(全日制) 商法学(含公司法、证券法等)

030106(学术学位) 诉讼法学

01(全日制) 民事诉讼法学

030107(学术学位) 经济法学

01(全日制) 破产法律制度

02(全日制) 竞争法律制度

03(全日制) 财税法律制度

04(全日制) 经济法规制理论

05(全日制) 金融法

030108(学术学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1(全日制) 国际环境法

02(全日制) 能源法学

03(全日制) 环境法学

04(全日制) 国际气候谈判

0301Z4(学术学位) 知识产权法学

01(全日制) 知识产权法理论

02(全日制)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0301Z8(学术学位) 社会法

01(全日制) 劳动法学

003 刑事司法学院

030104(学术学位) 刑法学

01(全日制) 刑法学

02(全日制) 犯罪学

03(全日制) 犯罪心理学

030106(学术学位) 诉讼法学

01(全日制) 刑事诉讼法学

01(全日制) 刑事诉讼法学

02(全日制) 证据调查学

004 国际法学院

030109(学术学位) 国际法学

01(全日制) 国际公法

02(全日制) 国际私法

03(全日制) 国际经济法

04(全日制)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

005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30201(学术学位) 政治学理论

01(全日制) 西方政治思想

02(全日制) 中国政治思想与政治文化

03(全日制) 儒家政治哲学与政治文化

030202(学术学位) 中外政治制度

01(全日制) 当代中国政治

02(全日制) 中国政治制度史

030206(学术学位) 国际政治

01(全日制) 亚太地缘政治与国家安全

0302J1(学术学位) 全球学

01(全日制) 全球学理论与全球治理

02(全日制) 全球治理与地区治理

0302Z4(学术学位) 公共行政

01(全日制) 政府监管与政府治理

02(全日制) 政府理论与地方政府

03(全日制) 公共政策量化分析

04(全日制) 基层治理与人力资源

05(全日制) 医疗保障与健康治理

06(全日制) 社会风险与政府治理

006 商学院

020101(学术学位) 政治经济学

01(全日制) 新经济与经济转型

020103(学术学位) 经济

01(全日制) 法治经济与民生发展

02(全日制) 企业、金融发展与现代化

020104(学术学位) 西方经济学

01(全日制) 数字经济与产业创新

02(全日制) 养老金融与数字金融

03(全日制) 数字经济与竞争政策

020105(学术学位) 世界经济

01(全日制)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东亚经贸合作

02(全日制) 数字经济与全球价值链

03(全日制) 数字贸易与互联网经济

0201Z1(学术学位) 创新经济学

01(全日制) 创业就业与创新经济

02(全日制) 技术创新经济学

03(全日制) 创新经济与创新政策

04(全日制) 专利制度经济学

05(全日制) 业态创新与经济安全

06(全日制) 制度创新与公司金融

07(全日制) 数字经济与智能治理机制创新

08(全日制) 原始型创新经济理论与实践

09(全日制) 出 口管制项目

007 人文学院

010101(学术学位)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010102(学术学位) 中国哲

01(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010103(学术学位) 外国哲学

01(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01(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0301J1(学术学位) 法治文化

01(全日制) 法治理论

02(全日制) 中外法文化史

008 比较法学院

0301Z3(学术学位) 比较法学

01(全日制) 比较民商法

02(全日制) 比较法律文化

03(全日制) 比较公法(含卫生健康法)

04(全日制) 比较法学基础理论

05(全日制) 比较经济法

010 法律学院

035100(专业学位) 法律

01(全日制) 行政法治

02(全日制) 民商经济法治

03(全日制) 刑事法治

04(全日制) 涉外法治

05(全日制) 涉外法治(海南)

06(全日制) 科技法治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学术学位)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与文本研究

030503(学术学位)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02(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经验研究

030504(学术学位)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1(全日制) 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

030505(学术学位) 思想政治教育

01(全日制) 德育问题研究

02(全日制)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03(全日制) 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思潮研究

012 社会学院

0302J4(学术学位) 政治社会学

01(全日制) 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

02(全日制) 健康老龄化与公共政策研究

013 外国语学院

055100(专业学位) 翻译

01(全日制) 法律外交外事高级翻译

02(全日制) 法律文本高级翻译

03(全日制) 法律翻译教学和教育管理

014 中欧法学院

030101(学术学位) 法学理论

01(全日制) 法哲学

030103(学术学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全日制) 行政法学

015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0302Z3(学术学位) 政治传播学

01(全日制) 政治传播实务

02(全日制) 传播与国家治理

03(全日制) 网络政治传播

016 国际儒学院

010102(学术学位) 中国哲学

01(全日制) 儒家哲学

017 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

0301Z1(学术学位) 人权法学

01(全日制) 数字人权

02(全日制) 国际人权法

03(全日制) 人权国内保障

018 证据科学研究院

0301Z2(学术学位) 证据法学

01(全日制) 证据法学

02(全日制) 法医学

03(全日制) 物证技术学

020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030106(学术学位) 诉讼法学

01(全日制) 司法文明

022 数据法治研究院

0301Z6(学术学位) 数据法学

01(全日制) 数据治理法学

02(全日制) 网络与数据安全法学

03(全日制) 数字技术与智慧法治

023 纪检监察学院

030800(学术学位) 纪检监察学

01(全日制) 纪检监察理论

02(全日制) 党的纪律学

03(全日制) 监察法学

04(全日制) 廉政学

05(全日制) 数字纪检监察

024 依法治疆研究院(国家安全学院)

0301J2(学术学位) 国家安全学

01(全日制) 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

02(全日制) 国家安全法

025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

030103(学术学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全日制) 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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