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公安机关与县林业局开展联合行动,在樟溪、大埕、钱东三镇查处一批违规架设捕鸟网案件,并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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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几处山林看到,现场遗留的捕鸟网已被拆除。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收缴的鸟网上发现有珠颈斑鸠、白腰草鹬、丘鹬等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鸟类死体。
据了解,涉案鸟网多设置于农田边缘、鱼塘周边等区域,涉案人员表示,其架设鸟网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鸟类啄食农作物或捕食鱼塘鱼苗,但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均被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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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陈某:我十分后悔,以前真不知道张网是违法行为,这次因为这事被处罚,大家不要学我。
当事人 施某:我以后绝对不会张网捕鸟了,我也警示家里人以后也绝对不能张网捕鸟。
当事人张某:之前以为张网是小事,我错了,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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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提醒广大群众,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特别是珍贵、濒危野生鸟类,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县林业局执法股一级科员 吴灿昕:当前,一些群众为保护农作物而在田间地头架设防鸟网,虽然没有猎捕鸟类的主观意愿,但也会造成误伤误捕野生鸟类甚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的情况发生。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只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或者是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都将构成非法狩猎罪。在禁猎区只要架设猎网就违法,不论所获。包括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等方法也是违法的。广大农民要科学选用护鸟(农)网和驱鸟手段,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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