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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下午,西昌市应急管理局与西昌市公安局联合执法,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在长安花园附近查获一处非法存储点,现场发现鞭炮、烟花及各类玩具烟花爆竹产品320余件。

经现场踏勘,该非法存储仓库为彩钢棚,安全条件极差,不仅紧邻居民小区、变电站及变压器,背后还挨着天然气储罐,未达到烟花爆竹存储的基本安全要求,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中队长孙建平介绍,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均实行许可制,经营者必须取得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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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阶段。若查实当事人存在非法经营行为,违法所得及涉案烟花爆竹将被没收,当事人还将面临2万至10万元罚款。若涉嫌危险作业罪等刑事犯罪,当事人或将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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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节至今,西昌多部门联合查处非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行为,已累计查处7起案件。

西昌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需前往正规许可零售店,经营者需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业务。同时,燃放烟花爆竹需在指定时间及地点。

今年,除夕、初一、正月十五三天,西昌城区将设置集中燃放点及配套零售点,其余时间(1月至6月)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

来源:西昌发布

编辑:肖薇

责编:杨艳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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