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同时,高晓静(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副行长)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苏州金罚决字〔2025〕32号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

罚款35万元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2

高晓静(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副行长)

苏州金罚决字〔2025〕33号

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