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乐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登记公告

张乐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诸城市公安局已于2025年3月15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乐林、苗术云等人已被诸城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最大限度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特公告如下:

1.登记报案范围:凡通过张乐林、苗术云在诸城地区参与“群宜优品”项目存款,尚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包括已收回全部本金的)投资参与人,均需按本公告要求办理报案登记。

2.登记报案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即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20日),逾期未登记报案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3.登记报案地点:诸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06室(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47号)。

4.需提交的材料:报案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存款凭证原件(群宜优品通知单)及复印件;资金交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利息收取、本金兑付相关凭证;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5.注意事项:报案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据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鼓励投资参与人相互转告,及时登记报案,避免因逾期登记影响自身权益;案件办理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公开案件进展情况,请投资参与人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聚集活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联系人:陈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0536-6061567

特此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

2026年1月4日

来源:诸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