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1万元。

此外,孙波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陈昱光作为总经理助理,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丁婷婷作为个人保险代理人,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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