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一张照片,

直接把大家都看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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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里,

星巴克吧台秒变“小吃摊”,

打包盒摊得明明白白,

有人高高夹起一筷粉丝,

桌上也放着明显不属于咖啡店的食物。

发帖网友锐评一句——

“脸皮多厚才能这么做”

瞬间戳中无数人的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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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出后,

不少网友对po主吐槽深有感触

评论区留言属很快就突破了5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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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波吐槽不仅带出了

“在星巴克拣菜”、

“在麦当劳吃螺蛳粉”

“在瑞幸吃盒饭”等

魔幻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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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由此引发了

餐饮店究竟能不能吃外带食物的

热烈讨论!

三方视角

从“无奈妥协”到就”进退两难“

据小侬观察,

在这场关于“外带食物”的讨论中,

店主、店员、消费者可说是

“三方各有立场”。

社交平台上,

多位店主在线大吐苦水

对外来食物的态度

从“佛系包容”逐渐转向“警惕”!

咖啡店店主表示:一开始认为“顾客带点吃的,来喝杯咖啡也挺好”,结果现实狠狠打脸,后续遭遇的情况让他难以接受:

比如,有人自带水果,理直气壮要求店员帮忙清洗削成果盘;

有人拎着烧烤炸鸡进店,吃完后留下满桌油污和一地竹签,拍屁股走人;

更绝的是,还有人带着别家蛋糕进店,吃完垃圾也不收拾直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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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都能容忍外带食物了

只希望他们吃完能把垃圾带走,

但连这点都很难实现。”

一位经营餐饮多年的网友无奈说道,

字字都透露着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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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咖啡店主

因阻止顾客在店内吃麦当劳,

被投诉至市场监督局,

陷入“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的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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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店员也吐槽:

面对顾客吃外带食物,

他们根本“不敢管、管不起”。

有网友分享亲身经历:之前因阻止顾客在店里打牌,遭到对方“把牌丢在门店门口”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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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店员表示:若劝阻顾客食用外带食物,怕被拍视频挂到网上挨骂。要是不劝阻,异味、垃圾以及其他顾客的不满,最终都需门店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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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制止只需一分钟,

可能要被顾客骂一小时,

还可能被扣绩效,

店长还要低声下气解释”

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

也道出了基层员工的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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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消费者这边,

观点可谓呈现明显分歧

支持外带食物的人认为,

“很多餐饮没明确写禁止外带,

只要不吵不闹,不影响他人,

吃点东西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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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主打一个随性,

直言“单纯想吃就带了,

哪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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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的人则坚守“公共空间秩序感”

认为“咖啡店该有咖啡香和安静氛围,

外带食物的气味会破坏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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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吐槽:

不消费,蹭坐蹭空调,

还留下一堆垃圾

是对店家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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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中立者提出

“执行尺度”问题,

认为“有禁止规定正常,但别太苛刻,

比如客人吃了一小半的小吃

都不让带进店,就有点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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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无明确禁令,但有“合理边界”

餐饮店能否禁止外带食物?

当餐饮店家未明确标注“禁止外带食品”,

消费者以“无明文禁令”主张“可外带食物”,

并非完全没有依据。

但这不意味着消费者可“无限制外带食物”,

还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

从法律条款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这成为部分消费者主张“可外带食物”的依据。

但同时,《餐饮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也赋予餐饮店制定合理店规的权利,若店家出于“食品安全”、“经营秩序”考虑,制定“禁止外带食物的规定”,且通过明显方式告知消费者,该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就像海底捞,之前就明确

“谢绝自带食材(可自带酒水)”,

理由是食材和用餐安全,

就完全符合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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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

不让自带食材表面看是

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

若消费者因食用自带的外来食物

导致食物中毒,

容易与店家产生责任纠纷。

“届时消费者可能将矛头指向店家”。

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确有需要时,

可以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

或者选择其他店进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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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圈看下来,

大家最最难以接受的是:

食物气味大、吃完不收拾、

以及白嫖商家座位等行为~

“拎得清”的旁友自然“拎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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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外带食物”的管理,

不仅需要店家通过“明确告示”表明规则,

也需要消费者多一分“公共意识”。

对此你怎么看呢?

你遇到过顾客在店里吃别家食物的情况吗?

不妨来评论区说说

【侬好上海·田诗雍原创编辑】

侬好上海(ID:helloshanghai2013)原创编辑,部分素材来源:@餐饮纪,以及各路网友评论,如有冒犯,敬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