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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5日丨石四药集团(02005.HK)公告,集团已取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苯磺酸氨氯地平5mg)的药品生产注册批件,属于化学药品第4类,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是复方制剂,主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作为替代疗法用于在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