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关心的“邻居开车故意撞死高三男孩”案,最近有了一审结果。江苏盐城响水县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且要向受害人家属支付民事赔偿22万多元。
这份判决虽然来得有些晚,但总算给了逝去的少年一个交代。可回头想想,整件事不过是从一点小事引发的,最后却变成这样的惨剧,真是让人心里又堵又难过。
2025年11月3日下午,这起案件在响水县人民法院结束了一审的审理,结果并未当场公布。
男孩母亲张女士告诉记者说,出事的张俊豪是她的小儿子,今年刚满20岁。他是江苏一家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一直以来,他的成绩都十分优异,每次模拟考都能稳上重点大学,而他的梦想就是考上国防科大,穿上军装。可是如今,他的梦想再也无法实现了。
张俊豪家住在乡镇的一栋自建房里,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男孩的学校离家并不远,骑电动车大概就是十分钟的路程,平时男孩就自己骑电动车去学校。
张女士从来没想过儿子张俊豪会在这样美好的年纪被邻居故意撞死了,2024年5月29日,这一天是星期三,中午一点左右,张俊豪骑着电动车去上学,可是他早就被邻居王某桂盯上了,王某桂连续朝他撞了三次,张俊豪想躲根本就躲不了。
后来张俊豪被紧急送到医院救治,可是伤势太严重了,四肢瘫痪、吞咽困难、肾挫伤、脾损伤等多重伤。一直清醒不过来,张女士一家也知道希望很渺茫,可是儿子还那么年轻啊,,就算已经是脑死亡的状态,全家都不愿意放弃。经过一年多的救治,2025年7月29日,张俊豪还是走了。
王某桂终于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死刑的代价,他是罪有应得,张女士说她没有提出上诉。张俊豪去世后,他的遗体一直存放在殡仪馆,如今王某桂被判了死刑,张俊豪也可以尽快入土为安了。
事情算是有了一个结局,王某桂最终也会死,可是王某桂的死却无法抹平他对张女士一家的伤害。儿子年纪轻轻就这样走了,带给他们的是一辈子的伤痛和意难平。
张俊豪才高三,而邻居王某桂已经36岁了,他们之间应该也不会有很多的交集,王某桂自己也才36岁啊,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为何王某桂要撞死他呢?
张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张俊豪几乎都在上学,和王某桂见面的机会也不多,可是婆婆和王某桂的母亲曾有过纠纷。
2024年正月初八,王某桂的家人拉了很多鸡粪堆在张家门口不远处,大过年的就闻着浓浓的鸡粪的味道,换谁谁心里也不好受,两家人因此有了肢体冲突。当时是张俊豪报的警,帽子叔叔来了,就让王某桂的家人把鸡粪清理走。
王某桂因此怀恨在心,他当时还说了一句话恐吓张俊豪,说让他上不了大学。尽管也很害怕,可是大家都觉得他可能就是随便恐吓一下的。
在2025年11月3日的庭审中,王某桂还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说自己并不是想要他死,他只是想伤害他警告他一下,事后,他也积极拨打了120和110。而检方表示,他当时报警只是按照普通的交通事故来报警。
当时张俊豪很想躲避的,为了躲避车子撞过来,他三次变道,可是王某桂也跟着三次变道,还加速了两次。很明显,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王某桂太狭隘,太坏了,把一个这么帅气的高中生,连撞三次,最后不治身亡,这种狭隘的扭曲的心理状态,摧毁了两个本应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怜的受害者,断送了军校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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