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形成不良被罚款37万元;李某伟、孔某超、伍某、刘某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陈某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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