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编辑:陈丝华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四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