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其罚款35万元;对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副行长高晓静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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