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做一个专业的刑辩律师,经常会有人问:“你为什么专门为坏人辩护?”
这句话里其实包含着很多轻视的态度,觉得帮坏人辩护的律师也不是什么好人。实际上,这个问题需要好好聊一聊,或许就能搞明白这里面究竟有什么问题。
这里面应该有三个问题需要讨论,大概就能搞清楚这件事情了:
第一,刑辩律师的工作性质
作为刑辩律师,客户委托律师是做什么的呢?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既然成为了当事人的律师,就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客户、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大的权利,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不仅要从实体上维护,更要从程序上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从案件中找出对他有利的证据、事实和法律依据。
目标,要么是无罪,要么是最轻处罚。
总之,只有一个条件:尽最大努力让客户从轻处罚,而不是让他从重处罚,更不可能把一个无罪的案件搞成有罪。
既然律师的责任是这个,那么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辩护,就是法律允许的、法律赋予的权利,那当然是义不容辞的。
第二,什么样的人是坏人?
坏人的定义是什么?是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坏人?
其实并不一定。
如果所有涉嫌犯罪的人都是坏人,那就不用法律审判了,不用走到法庭上,公安抓起来直接送进监狱就行了。
为什么要设置检察院来指控、法院来审判这些程序呢?
就是因为一个人涉嫌犯罪被抓了,但为什么说他是“涉嫌”犯罪?为什么说他是“犯罪嫌疑人”,而没有上来就说他是罪犯或被告人?
因为既然是“涉嫌”,就还不一定是,有可能是有可能不是。他都还不一定是真正的罪犯,你怎么能确定他就是坏人呢?
更何况,即便是犯罪的罪犯,他也不见得就是坏人。因为罪犯也有好人也有坏人,好人也有可能一不小心犯罪了。
那么,这些人至少可以这么分:
首先,被抓住的人有两种可能:
- 确实犯罪了。
- 没有犯罪,被冤枉了。
另外,不管是犯罪的人还是没有犯罪的人,也有两种分类:好人或者坏人。
这样看来,就有好多种情况出现。真正又是罪犯,又确实犯罪了,而且又是坏人的,只有1/4的可能,绝对不是百分之百。
第三,即便这个人确实很坏,律师就不能给他辩护吗?
按照法律规定,肯定是可以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得到律师辩护的权利。
被告人要有律师帮他进行辩护,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现在专门设立法律援助制度,就是为了让每一个被告人在法庭审判时,最好都有辩护律师帮他进行辩护。
一旦被告人家里特别贫困,没有委托律师,法院还会专门给他指派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帮他进行辩护。
特别是那些有可能判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没有委托律师,都必须帮他指派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帮他辩护,这是他应当享受的权利。
如果辩护权没有得到维护,甚至这个案件的判决都是有问题的,一旦上诉,就很有可能会发回重审,再来一次。换句话说,法律都给这些所谓的“坏人”赋予了辩护权。
那么,作为辩护律师,能不能帮他辩护,不就不言自明了嘛。
何况,即便他是一个坏人,即便他十恶不赦,即便最终他要被执行死刑,也应该保证他在审判过程中的合法权利,让他死得明明白白,死得心服口服。
总而言之,“刑辩律师都是为坏人辩护的”这个观点,肯定有很大的不妥之处。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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