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平公安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原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启用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备地点

前进西街与京原路路口

前进西街与体育路路口

前进西街与永康路路口

前进西街与教育路路口

前进西街与文化路路口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逆向行驶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监控设备从2026年1月12日开始启用,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