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美丽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创造。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自1月4日起,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石家庄市全域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三类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对脏污车辆及工程运输车辆(“泥头车”)污染路面问题:交警严查车身(特别是号牌)严重污损、尘土覆盖影响识别及安全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为;全面整治渣土车、工程车、货运车辆(统称“重点货运车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沿途遗撒泄漏、闯禁行、超限超载、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对“重点货运车辆”所属企业的源头监管,对存在高频违法、严重违法记录的企业及车辆,实施重点监管、联合约谈、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对违法停车及乱停乱放问题,交警严厉查处机动车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在停车泊位外随意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点停车、在交叉路口及人行横道区域停车,以及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等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通行的违停车辆,将依法采取拖移措施。

对违规改装、拼装及违法上路的三、四轮车辆问题:依法清理和查处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改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严禁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严禁驾驶此类车辆违法载人、载货。

根据通告,石家庄交警对整治重点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综合运用现场处罚、电子抓拍、拖移车辆等措施予以处理。对“重点货运车辆”的严重违法、高频违法,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并同步通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石家庄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环境。驾驶机动车上路前请确保车辆号牌清晰、车身整洁;请将车辆有序停放于规定泊位或停车场内;请勿购买、驾驶或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登记上牌的违规三、四轮车辆。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