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市18.16万个体工商户、企业!

广而告之!

1月4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了一则提醒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依法年报

是每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

凡2025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5年度报告。

请于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填报。

PART.01

年报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设立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5年度报告。

未开展经营也须申报。

PART.02

报送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PART.03

重点领域企业年报

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报送年报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应报尽报。

PART.04

大型企业年报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大型企业在报送年报时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未按照规定公示或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PART.05

报送方式

01

登录网页(https://js.gsxt.gov.cn/)或微信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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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和“联络员手机号”登录。首次登录的需先点击下方“联络员注册”。

注:个体工商户可不注册联络员,选择“个体工商户便捷登录”,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后6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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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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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每一项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后自动跳到下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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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时请注意以下四点:

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姓名或名称一致。

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

认缴出资额和时间是指公司章程上约定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

实缴出资额和时间是指股东实际交纳到账的金额和时间。

06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时,报税的企业系统会跳出提示框,有两种填报方式,选择“多报合一”,即资产状况信息无需填写,等税务系统完成申报后,数据会自动同步到年报数据中;选择“自行填报”,即企业自己手动填写资产状况信息。不报税的企业不会跳出该提示框,需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手动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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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填写结束后,仔细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如果提交成功,则会出现“提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即完成年报申报。

注:此时选择“多报合一”的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栏是空白的,待税务部门数据同步过来后会显示。

PART.06

未按要求年报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如罚款,列入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融资贷款、网上平台交易、市场或行业准入等工作中将予以限制或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