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6日讯:司机凌晨正常行驶遇醉汉扒车,在醉汉拍打车窗、车门的情况下,司机加速驶离致其被后车碾压身亡,最终前车司机华建(化名)被判主责、酒驾后车司机李非(化名)和死者李相(花名)被判次责。据了解该案已经于2025年9月30日在保山市隆阳区法院审结,一审宣判后华建、李非均表示不服上诉,2025年12月10日保山市中院驳回华建、李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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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起事故发生在2024年3月25日2时35分许,事发时华建驾驶自己的车辆在道路上以32km/h的速度正常行驶,此时醉酒的死者李相则站在机动车道,看到李相后,华建减速变道避让,而李相则连续拉拽、拍打华建所驾车辆的门手把及车窗、车门。此时受到惊吓的华建加速驶离现场,在这个过程中,华建驾驶的车辆后轮碾压到了李相,但是华建并未下车查看李相的受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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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钟后另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现了躺在路上的李相,随后该司机朱鹏报警求助,此时感觉到车辆颠簸的华建也再次返回了事发地查看伤者情况。2时46分酒后的李非也驾车途经此地,朱鹏见状赶紧提示刹车,但是最终李非还是驾车从李相身上碾过并造成其当场死亡。悲剧发生后死者李相血液酒精含量是176.03mg/100ml,李非血液酒精含量是79.11mg/100ml,华建血液中则未检出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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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后,当地交管部门判定正常行驶的华建因肇事逃逸、未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承担事故主责,法院则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华建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赔偿死者家属35万余元(不含已支付的12万余元);李非则以饮酒驾车至路口未减速慢行被判承担次责赔偿死者家属26万余元。据了解该案虽然审结,但是李相的致命伤到底是华建造成的还是李非造成的仍是一个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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